◆時間:2025年12月23日 (二)
◆地點:立法院紅樓101室
◆議程:11:00 公開研討會
◆媒體資料夾:https://reurl.cc/ORQX1X 內含中英文平行報告與新聞稿雲端檔案。
記者會發言內容(障礙者權益):
▋林君潔|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秘書長
身心障礙者權益幾乎貫穿所有人權議題,從生命權、平等不歧視、司法近用、居住、教育、勞動,到氣候變遷、數位人權與社會保障,無一不相關。障礙者往往要面臨身份交織不同性別、障別、年齡、族群所帶來的議題,障礙者也可能是移工、難民或受刑人等不同色角。然而這些議題長期被忽略,也被專業、行政切割,缺乏障礙者實質參與政策與決策的空間,特別是在醫療與司法體系。旁人常常急著替我們決定人生應該怎麼走,生活應該怎麼過。我們在平行報告中看到政府不斷增加預算,實際上往往沒有回應到障礙者主體需求的解決。
更令人痛心髮指的是,在公開可查資訊裡我們統計到,從2017年到2025年這8年中間,已發生84起長照殺人事件。政府不積極檢討制度,社會上鼓勵安樂死、斷食善終、減刑、特赦的聲音此起彼落,讓障礙者群體感到極度錯愕與恐懼不安。今年12月3日我們集結全台障礙者與公民團體夜宿行政院,嚴正抗議政府失能,正是把人一步步逼上絕路的主因。我們每一天的生活充滿著挑戰,四處充斥著有形無形的阻礙與危險。寸步難行,無法自由移動,許多建築物難以進入,也無法平等獲得無障礙資訊。當我們要申請無障礙住宅、輔具、 各項人力支持服務,不僅費用高昂,還處處受限。因此在這邊我們提出三項訴求:
第一,依各項人權公約精神儘速修訂反歧視法與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
第二,確保障礙者在各項政策中的充份代表性與決策權。
第三,有計畫地建構無障礙社區支持系統與環境,落實自主平等生活。
研討會發言內容:
📌林君潔 |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秘書長
▋障礙者應該要能和一般人一樣平等生活在社區,食、衣、住、行、就學、就業、休閒運動等權利應該被保障。因此我們有以下三個訴求:
第一,依各項人權公約精神儘速修訂反歧視法與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放寬障礙定義,正視障礙者的身份交織性,落實反歧視與合理調整。
全世界有16%的障礙人口在台灣只有5%,嚴重被限縮資格。另外,我們應該被當作完整的人來看待,而不是被各個行政體系與專業切割。障礙婦女也有擔任母職的需求要支持,又或者是原住民同時有精神與聽覺障礙的支持需求,這些常常會因現行各項服務資源散落,造成身分交織著交織著就被消失了。
第二,確保障礙者在各項政策中的充份代表性與決策權。
國家各項政策以及建築、交通等建設的制定討論,都應要有具有障礙身分及多元代表性過半比例,充分參與討論與決策。特別是原民、性別、兒少等委員會應有保障名額, 而不是像現在全部推到身心障礙委員會討論。
第三,有計畫地建構無障礙社區支持系統與環境,真正落實自主、平等生活。
事實上,現在台灣各地交通與道路普遍缺乏無障礙,許多建築物我們仍難以進入,許多資訊的無障礙沒有被確保, 漸漸拉遠我們和一般人的距離。另外還有協助障礙者生活的人力支持服務限制過多,門檻過高也都是嚴重的問題。
這部份將由原民障礙夥伴Yukih主任來和我們分享所面臨的困境。
📌袁佳娣│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教育推廣專員
▋我們是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
本聯盟長年以來都非常關注身心障礙者權益,特別是共融於社區的部分。
在兩公約的脈絡下,障礙者也是人類多樣性的一分子,不管在公民政治領域,或是經濟社會文化的層面,我們也與一般人一樣參與在其中,
但障礙者在參與社會的過程中,常會面臨到許多困難,由於是少數群體的關係,主流社會常常忽略我們的需求。
而這種「被遺忘」,往往需要我們花更多的心力去融入。
例如我們需要障礙的設施、輔具、人力支持,而為了取得這些資源,我們要付出更多的經濟支出。
但障礙者在經濟條件上,又長居於不利的地位,例如障礙者的勞動參與率只有21%,僅有一般人的3分之一。
若無法順利就業的障礙者,要取得生活補助相關的經濟資源,政府又使用家戶收入的標準,而不是把障礙者視為一個獨立的個體,但看他的需求。
此外,障礙者的輔具及人力支持補助,又常常會與福利身份掛勾,若沒有取得底、 中底收入戶的資格,這些費用將由障礙者自行吸收,若障礙者無法負擔,這個重擔將拖累他家庭成員,甚至會將障礙者與社會隔離,嚴重剝奪其人權。
我們呼籲政府,應落實兩公約的精神,讓障礙者獲得獨立自主的尊嚴。保障及基本的經濟條件,有助於順利融入社會。
📌Yukih Pupuy |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自立生活主任
▋身心障礙者在跟不同處境交織的情況下,常常會出現一種狀況,就是原本制度期待的是「加權保障、雙重保障」,但實際發生的卻是「弱勢被加重」。我這邊先舉幾個我們實際看到的例子。
首先,身心障礙往往會和貧窮問題一起出現。像是單親的障礙女性,可能同時具有多重身分;原住民身心障礙者,或是同時具有不同障別的障礙者。這些情況本來就應該要「依需求」給予加權的經濟支持。
但在實務上,我們常遇到的狀況是,無論是在個人助理服務、長照服務、輔具申請、長照交通接送,或是低收入戶補助上,制度並沒有真正反映這些交織身分所帶來的額外負擔,反而讓申請門檻與自付額變成另一種壓力。
第二個例子是 社會住宅的申請制度。
在實際申請社宅的過程中,我們發現制度上存在非常明顯的落差。目前在「原住民身分」的申請選項中,並沒有提供符合障礙者需求的無障礙或特定房型。如果一位原住民同時具有障礙身分,想要申請適合自己使用的障礙者房型,就必須回到「障礙者身分」的管道去參加抽籤。
但這樣一來,就會產生一個結構性的問題。原住民社宅的保障名額,本來是以「額外抽取」的方式存在,作為對原住民身分的保障;一旦改用障礙者身分申請,這個原住民身分的抽籤權利就會直接消失,最後只剩下跟一般民眾一起競爭社宅的機會。
換句話說,制度其實是在逼同時具有「原住民」與「障礙者」身分的人 #只能二選一:要無障礙的居住條件,就必須放棄原住民保障;要保留原住民的抽籤權利,卻可能住進根本不適合自己使用的房型。
這樣的設計,實際上是讓 交織身分 者被制度「擠出」原本應該擁有的保障,反而比只有單一身分的人更不利。
剛剛提到的,其實是很多交織身分障礙者共同會面臨的狀況。接下來我先以原住民障礙者為例說明。
在 2025 年 CRPD 國家報告的初稿附表中提到,原住民總人口約 61 萬人,其中障礙者約 2 萬人,占 3%。但如果以全台灣的障礙人口比例來看,障礙者大約占總人口的 5%,可以看出在比例上「少了大約 2% 的人」。
這個差距,其實跟偏鄉、偏遠地區的醫療環境明顯不足有很大的關係。我們的調查發現,因為醫療可近性不足,原住民障礙者在就醫上常常面臨延誤的情況。例如偏鄉地區交通無障礙明顯不足,導致很多人必須等到狀況非常嚴重時才有辦法就醫,錯過了治療的黃金時期。
另外,我們也發現部落的 #巡迴醫療與X光車,普遍 #缺乏無障礙概念,使得部落中的肢體障礙者,即使巡迴醫療進到部落,也無法實際接受檢查。再加上距離遠、資源分配不均,#當輔具壞掉需要維修時,也很難獲得即時且穩定的保障。
再來是 統計資料的缺口。
目前在 #衛生福利部的相關統計中,缺乏原住民障礙者的教育程度與勞動力參與資料,導致我們很難真正了解原住民障礙者目前面臨的是什麼樣的問題。沒有相應的數據,就沒有政策討論的基礎,這群人在制度中也就這樣被「看不見、被消失」。
在人力支持服務方面,也同樣存在結構性的問題。現行的長照與支持服務,普遍缺乏對不同障別特性,以及部落文化與生活習慣的理解與尊重。長照人員往往忽略文化脈絡,導致服務在實務上無法保有原本的生活樣貌,例如飲食習慣或祭儀文化,常常在制度中被切割,讓原住民障礙者無法完整參與。
當然,每一個人本來就有不同的生活習慣與差異,這些差異本來就應該被納入服務設計中,而不是被忽略。
最後,在無障礙環境的部分,我們也發現許多原住民族相關的文化場館,仍然缺乏基本的無障礙元素,例如斜坡、聽障與視障友善服務等,讓原住民障礙者在文化參與上再次被排除在外。
這些狀況,其實也正好呼應前面夥伴所提到的重點:#正是因為障礙者的參與,沒有真正落實在各項政策的規劃與討論中,才會讓障礙者在不同制度、不同處境下,不斷出現被「漏接」的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