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0日 星期一

本聯盟參加「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支持服務研商會議」


 《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於2023年3月9日參加衛福部「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支持服務研商會議」討論,會議決議摘要如下:

1.將開放使用日間照顧之障礙者使用個人助理服務,但同時段不得重複使用服務。

2.聘雇外籍看護之障礙者,如遇外看逃逸失聯、因故轉出、期滿離境或請假返回來源國期間,將開放可以申請個人助理服務。

3.個人助理時薪將從210元調升為250元,並將有夜間加乘費用補助。針對原住民及離島地區亦會有加碼補助。(障礙者依現行規定,自付額不受調升影響)

以上決議近期衛福部公告後施行。

轉貼:2023年 身心障礙者「就業現況」調查

轉貼:《社團法人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為瞭解身心障礙者於職業生涯中所面臨之困境,蒐集障礙當事人對就業支持政策之建議,以建構合理的就業職場環境支持,故進行線上調查。共三十五題,大約會花費您十分鐘左右時間。

問卷結果將作為本會日後倡議相關「就業權益」之用。本調查採不記名方式,敬請填寫人以自身經驗踴躍填答,歡迎各位轉傳給認識的身心障礙者朋友。非常感謝各位費心填寫,為就業權益發聲。

問卷調查期間:即日起至2023年12月

合作單位:社團法人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

補助單位:中華社會福利聯合勸募協會

備註:如果有填寫疑問或困難者,可洽詢新活力協會協助。

線上問卷調查:https://reurl.cc/MRjZrv

2023年3月10日 星期五

2022年身心障礙者「居住現況」線上問卷調查結果摘要

身心障礙者「居住現況」

線上問卷調查結果摘要

西元2022年(民國112年)2月 段可薇 問卷分析整理

壹、調查緣起

  《社團法人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為瞭解身心障礙者「居住現況」,並因應高齡化無障礙通用住宅需求,進行線上調查,問卷結果將作為本聯盟日後倡議相關「居住權」之用。

        本次調查採自填問卷方式,於民國111年6月22日至12月31日 開放Google表單,收集有效填答數為174人。相關調查結果分項敘述如下。

貳、調查結果


一、基礎背景資料調查

(一)居住縣市及區域

  本次調查開放填答者自行填入居住縣市和區域。以現行的行政區劃來看,居住在六都的人數佔多數,共150人(86.1%),人數及比例分別為台北市47人(27%)、新北市29人(16.7%)、高雄市26人(14.9%)、台南市22人(12.6%)、桃園市15人(8.6%)及台中市11人(6.3%)。

  此外,其居住區域有144人(82.8%)地屬於城市中的市區、27人(15.5%)地屬於城市中的郊區(平地)、2人(1.1%)地屬於城市中的山區。

(二)性別

  此次問卷由男性69人(39.7%)、女性104人(59.8%)及其他1人(0,6%)等填寫。

(三) 障礙類別

  由現行新制身心障礙類別(ICF)進行分類。這次填寫問卷的障礙者中以第七類神經、肌肉、骨骼之移動相關構造及其功能123人(70.7%)、第二類眼、耳及相關構造與感官功能24人(13.8%)、第一類神經系統構造及精神、心智功能14人(8%)比例最多。另有11人(6.3%)為第三類、第六類、第八類等其他障礙類別、2人(1.1%)為未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之非法定身心障礙者。

(四) 行業別

  在這次填寫問卷的障礙者中,以退休29人(16.7%)、公務單位25人(14.4%)、待業22人(12.6%)、自由業20人(11.5%)及其他20人(11.5%)及服務業16人(9.2%)等行業別為最多。其他分布於教育/文化、醫療衛生保健、商業、非營利組織/公益團體、家管等行業別。

(五) 居住屋類型

  在這次填寫問卷的障礙者中,居住屋類型以自有房屋 102人(58.6%)、一般市場租屋41人(23.6%)、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方案)8人(4.6%)及其他9人(5.2%)為主,其次則是分布於中央或地方興建之社會住宅、舊有國宅及學生或員工宿舍等居住屋類型。

(六) 居住的屋型

  在這次填寫問卷的障礙者中,居住屋型以電梯大樓75人(43.1%)、一般公寓42人(24.1%)、透天厝43人(24.7%)等屋型為主。其次則是分布於宿舍3人(1.7%)、平房(只有一樓)之建築9人(5.2%)、其他2人(1.1%)。

二、居住無障礙需求相關調查

(一) 目前身心障礙者的住宅是否滿足其使用上的需求

  從這次的問卷調查結果中可以發現到,有71人(40.8%)的障礙者,在其住宅生活環境中的設施、設備、鄰里、環境都可滿足基本生活需求;有62人(35.6%)的障礙者,在其住宅生活環境可滿足部份居住使用上的需求,但仍需「改善」無障礙設施;有32人(18.4%)的障礙者,在其住宅生活環境中的設施、設備、鄰里、環境具有一定程度的障礙;而有5人(2.9%)的障礙者,在其住宅生活環境中的設施、設備可滿足需求,但缺乏鄰里友善支持。

(二) 目前身心障礙者的「無障礙住宅修繕」需求狀況以及需要哪些的「修繕」(此題依據個別需要可複選最重要三項)。

  從這次的問卷調查結果中可以發現到,有高達75人(43.1%)的障礙者需要無障礙衛浴設備(如扶手、輪椅可迴轉空間、拉門等)的修繕;其次是有60人(34.5%)的 障礙者需要無障礙通道(輪椅通行無阻、沒有門檻、高低落差)的修繕;第三則是有52人(29.9%)的障礙者需要無障礙廚房(高度適合、有加裝升降設備方便輪椅使用)的修繕。第四則是有43人(24.7%)的障礙者需要無障礙電梯(可提供輪椅垂直升降不同樓層)的修繕;第五則是有37人(21.3%)的障礙者需要無障礙設備(如桌椅、家具、壁櫥等擺設)的修繕;第六則是有11人(6.3%)的障礙者需要其他無障礙(如點字、語音提醒等資訊無障礙)。而其中也有53人(30.5%)的障礙者無此需求。

(三) 若身心障礙者需要無障礙住宅修繕且須「暫時離開住所」,會考量暫住哪些地方。

  從這次的問卷調查結果中可以發現到,有54人(31%)的障礙者會考慮住具備無障礙房之飯店/旅館;其次有52人(29.9%)的障礙者會考慮住公部門提供之緊急安置場所/社會住宅;第三則是有25人(14.4%)的障礙者會考慮住親友家;而其中有8人(4.6%)的障礙者會考慮住其他地方。亦有,35人(20.1%)的障礙者無此需求。

(四) 如果身心障礙者需要無障礙住宅修繕,需「暫時離開住所期間」,可負擔的費用。



  從這次的問卷調查結果中可以發現到,有61人(35.1%)的障礙者可負擔費用約5,000元以下;有41人(23.6%)的障礙者可負擔費用約5,001~10,000元;有24人(13.8%)的障礙者可負擔費用約10,001元~20,000元;有16(9.1%)的障礙者可負擔費用約20,001元~40,000元;其中有32人(18.4%)的障礙者無此需求。

(五) 對身心障礙者而言認為就「居住環境」而言,有哪些機能是最重要的(可複選,請選擇最重要三項)

  從這次的問卷調查結果中可以發現到,有128人(73.6%)的障礙者認為居住地附近有大眾運輸工具(捷運、無障礙公車、火車)是重要的。其次是有118人(67.8%)的障礙者認為生活便利性(郵局、銀行、便利商店、賣場、餐廳、商家等)是重要的。再者,是有117人(67.2%)的障礙者認為無障礙設施(輪椅通道、電梯等)在居住環境中是重要的。第四則是有71人(40.8%)的障礙者認為政府資源提供(如長照、社政之人力服務、醫療保健、輔具維修等)是重要的。第五則是有57人(32.8%)的障礙者認為住屋附近的街道路況良好是重要的。

三、身心障礙者與同住者的居住狀況相關調查

(一) 身心障礙者與家人同住,共同居住親屬人數(不含本人)

  從這次的問卷調查結果中可以發現到,有32人(18.4%)的障礙者與一位親屬共同居住;有37人(21.3%)的障礙者與二位親屬共同居住;有31人(17.8%)的障礙者與三位親屬共同居住;有26人(14.9%)的障礙者與四位以上的親屬共同居住;而有48人(27.6%)的障礙者未與親屬同住。

(二) 身心障礙者與「親屬」選擇共同居住的原因(可複選,最多可選三項)

  從這次的問卷調查結果中可以發現到,有105人(60.3%)的障礙者認為與親屬同住生活可以互相照應;有57人(32.8%)的障礙者認為與親屬同住可以分擔生活開銷;有59人(33.9%)的障礙者認為與親屬同住需要親屬照護自己;有59人(33.9%)的障礙者認為與親屬同住是親屬需要支持陪伴;而其中有47人(27%)的障礙者未與親屬同住。

(三) 身心障礙者與室友同住,共同居住室友人數(不含本人)

  從這次的問卷調查結果中可以發現到,有30人(17.2%)的障礙者與一位室友共同居住;有22人(12.6%)的障礙者與兩位室友共同居住;有4人(2.3%)的障礙者與三位室友共同居住;有1人(0.6%)的障礙者與四位以上室友共同居住;而其中有117人(67.2%)的障礙者未與室友同住。

(四) 身心障礙者與「室友」同住,其選擇共同居住的原因(可複選,最多可選三項)

  從這次的問卷調查結果中可以發現到,有60人(34.5%)的障礙者認為與室友同住在生活可以互相照應;有37人(21.3%)的障礙者認為與室友同住可以分擔生活開銷;有10人(5.7%)的障礙者認為與室友同住是需要室友照護自己;有38人(21.8%)的障礙者認為室友彼此需要支持陪伴;而其中有111人(63.8%)的障礙者未與室友同住。

(五) 身心障礙者選擇居住在「住宿機構」的原因(可複選,最多可選三項)

  從這次的問卷調查結果中可以發現到,有26人(14.9%)的障礙者認為居住在住宿機構可以減少生活開銷;有33人(19%)的障礙者認為居住在住宿機構是因為需要機構人員照護自己;有26人(14.9%)的障礙者認為居住在住宿機構是因為家人親屬無力照料;有27人(15.5%)的障礙者認為居住在住宿機構是因為找不到在社區生活支持系統;而其中有123人(70.7%)的障礙者未住住宿機構

四、身心障礙者經濟狀況(薪資、補助、可負擔狀況等)

(一)身心障礙者的薪資總所得(每個月)。



Ÿ 5000元以下44人(25.3%)

Ÿ 5001元~10,000元14人(8%)

Ÿ 10,001元~15,000元4人(2.3%)

Ÿ 15,001元~20,000元15人(8.6%)

Ÿ 20,001元~25,000元16人(9.2%)

Ÿ 25,001元~30,000元25人(14.4%)

Ÿ 30,001元~35,000元17人(9.8%)

Ÿ 35,001元~40,000元14人(8%)

Ÿ 40,001元~45,000元4人(2.3%)

Ÿ 45,001元~50,000元6人(3.4%)

Ÿ 50,001元以上15人(8.6%)


(二) 身心障礙者的補助種類(可複選)

  從這次的問卷調查結果中可以發現到,有74人(42.5%)的障礙者有身心障礙生活補助;有16人(9.2%)的障礙者有生活津貼;有13人(7.5%)的障礙者有國民年金;有9人(5.2%)的障礙者有租屋補助;有1人(0.6%)的障礙者有中低收入戶;有7人(4%)的障礙者有低收入戶。而其中有67人(38.5%)的障礙者沒有請領政府補助,與有15人(8.6%)的障礙者是有其他補助。

(三)身心障礙者認為「合理」且可「負擔」的房屋租金應佔「個人收入」的百分之幾(本題為有獨居者填寫)



Ÿ 10%以下39人(22.4%)

Ÿ 10%~15%21人(12.1%)

Ÿ 16%~20%21人(12.1%)

Ÿ 21%~25%14人(8%)

Ÿ 26%~30%6人(3.4%)

Ÿ 非獨居者73人(42%)

(四) 身心障礙者認為「合理」且可「負擔」的房屋租金應佔「個人」收入的百分之幾(本題為有室友或親屬者填寫)

Ÿ 10%以下 47人(27%)

Ÿ 10%~15%31人(17.8 %)

Ÿ 16%~20%29人(16.7%)

Ÿ 21%~25%14人(8%)

Ÿ 26%~30%4人(2.3%)

Ÿ 非跟親屬、室友同住者49人(28.2%)

五、身心障礙者租屋與購屋狀況

(一) 身心障礙者是否有申請政府的「租屋補貼」

  從這次的問卷調查結果中可以發現到,有3人(1.7%)的障礙者有申請「住宅租金」補貼;有4人(2.3%)的障礙者有申請「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補貼」。而有30人(17.2%)的障礙者不知道可以申請租屋補貼;有24人(13.8%)的障礙者遇到房東不給申請租屋補貼;有16人(9.2%)的障礙者因居住「社會住宅」無法申請租屋補貼;而有97人(55.7%)的障礙者沒有需要申請。

(二) 身心障礙者每個月房租支出的狀況



Ÿ 5000元以下19人(10.9%)

Ÿ 5001元~10,000元28人(16.1%)

Ÿ 10,001元~15,000元14人(8%)

Ÿ 15,001元~20,000元5人(2.9%)

Ÿ 20,001元~25,000元5人(2.9%)

Ÿ 25,001元~30,000元3人(1.7%)

Ÿ 30,001元以上1人(0.6%)

Ÿ 未租屋99人(56.9%)

(三) 身心障礙者的「購屋」的意願

  從這次的問卷調查結果中可以發現到,有11人(6.3%)的障礙者有購屋的意願,且正存款預備購屋;有19人(10.9%)的障礙者已經購屋,正貸款中;有55人(31.6%)的障礙者有購屋意願,但沒有足夠資金。有37人(21.3%)的障礙者沒有購屋意願,因為已經有「自有屋」;有19人(10.9%)的障礙者沒有購屋意願,因為覺得租屋即可;有22人(12.6%)的障礙者沒有購屋意願,因已經有親屬或友人可以一起生活;而有11人(6.3%)的障礙者選擇其他。

六、身心障礙者居住權議題

(一) 認為「居住權」保障是否影響身心障礙者在社區自立生活的困難。


Ÿ 贊同155人(89.1%)

Ÿ 反對3人(1.7%)

Ÿ 無意見或沒有使用需求16人(9.2%)


(二) 身心障礙者需要「社會住宅」,但是否因自身或原生家庭持有土地或房產而無法申請。



Ÿ 是85人(48.9%)

Ÿ 否35人(20.1%)

Ÿ 無意見或沒有使用需求54人(31%)


(三)身心障礙者認為「居住權」政府是否應該透過廣建「社會住宅」來確保。


Ÿ 應該,居住是人權151人(86.8%)

Ÿ 不應該,居住是自由市場來決定價格與供需3人(1.7%)

Ÿ 無意見或沒有使用需求20人(11.5%)


(四)身心障礙者「居住權」難以獲得保障的原因(可複選,請選擇最重要三項)


  從這次的問卷調查結果中可以發現到,有133人(76.4%)的障礙者因為房價太高,而經濟條件不足以「購買」,而導致居住權難以獲得保障;有97人(55.7%)的障礙者因為一般公寓/住宅沒有無障礙設施跟電梯,而導致居住權難以獲得保障;有89人(51.1%)的障礙者在一般租屋市場,房東不易出租給身心障礙者,而導致居住權難以獲得保障。

  有76人(43.7%)的障礙者認為一般市場符合基本需求(無障礙、交通、生活便利、消安)的房子租金仍太高,難以負擔近而影響到居住權。有62人(35.6%)的障礙者認為「社會住宅」數量仍舊太少,不易抽或排到,近而影響到居住權;有54人(31%)的障礙者認為政府「租屋補助」太嚴格、繁瑣且看得到,吃不到,進而影響到居住權;有39人(22.4%)的障礙者認為「社會住宅」資格審核仍太嚴格,無法抽或排,而影響到居住權。有35人(20.1%)的障礙者認為「社會住宅」租金仍偏高,近而影響到居住權。有11人(6.3%)的障礙者認為因為鄰里住戶不友善,近而影響到居住權。


(五)針對社會住宅身心障礙者約有百分之五的居住保留比例,是否應提高?


Ÿ 應提高身心障礙者居住比例150人(88.8%)

Ÿ 目前比例足夠4人(2.4%)

Ÿ 無意見或沒有使用需求15人(8.9%)


(六)針對社會住宅「一人一室」的規範,如有照護需求是否應提供其他選擇?(例如有生活照護協助者,無法有一人兩室空間給生活照護協助者使用)。



Ÿ 應可提供一人兩室空間(提供照護需求者申請)141人(82.9%)

Ÿ 無意見或沒有使用需求29人(17.1%)

参、具體對「居住權」的想法及建議(填寫問卷者的回應)


一、對於身心障礙者的「居住權」的保障,您認為應該具體做出哪些政策來確保?

  根據本次問卷資料的蒐集建議中,發現到多數身心障礙者認為「居住權」的保障應包含無障礙環境的建立、社會住宅相關政策(如住宅數量、身障身分比例保障、租金價格以及租資補助等)、社會福利補助或相關政策。無障礙環境的建立像是無障礙的房型、無障礙的汽機車停車格、消防火災設施的無障礙以及住宅周邊的無障礙環境等。

基於隱私跟問卷品質,部分回應略作更動。

A. 無職障礙環境建立

1. 新的大樓法規上要設身心障礙汽車格及機車格..特別是身心障礙機設置完全沒有用心考使用者的需要.完全不符合需..只是設置者隨意規劃交差了事...

2. 交通的無障礙設施。

3. 要加強消防及火災安全(針對聾人聽不到警報器響聲音問題)

4. 生活周邊無障礙環境應提早佈建。

5. 政府對於住的公共周邊設立無障礙設備,本是良善考量身心障礙者不便,可是最後行同須設(鄉村如斜坡道常常被汽,機車堵住了;人行道停滿機車無法通行,是否可以對這方面多加強宣導)?

6. 肢障是否比照停車位釋出更多無障礙房。

7. 政府規劃無障礙讓身心障礙者放心居住。

B. 社會住宅相關的面向

1. 平價的社會住宅廣建,租屋市場的公開透明,政策應禁止炒房。

2. 建造數量足夠的社會住宅,申請資格應該更放寬。

3. 提高社會住宅中無障礙房的比例。

4. 社會住宅不能以自付營收為考量,會增加身心障礙者的負擔,生命有限,往生還屋!

5. 社宅保障戶及租金為市價5折。

6. 社會住宅要確實落實無障礙 在多蓋一些 還有身障中低收的租金折扣可以再高一點。

7. 打破社會住宅一人一室規範、增加障礙者租屋補貼並減少限制條件、破除社區民眾對障礙者的負面觀感及污名化。

8. 社會住宅提高無障礙房比例,切斷租金和市價的關聯,以障礙者的個人收入為計算基準,獨居則不計家庭自有房產數量。

9. 社會住宅總數提高並保留身心障礙比例至少30%。

10. 社會住宅的身心障礙者租金應「遠低於鄰近行情而不是「只低於」,身心障礙者的日常開銷(非奢侈消費)遠高於一般正常人,政府對於身心障礙者補貼繁多但卻容易互相打結致使許多福利看得到領不到,形同虛設。

11. 提供更多的社會住宅。

12. 落實相關資訊宣導、擴建社會住宅、不定期查核社宅實際居住情況。

13. 增加社會住宅,並且提供身心障礙者保障比例。

14. 對特定情況放寬身心障礙認定標準。

15. 政府應大量增加社會住宅數量,同時降低特定族群的租金。

16. 可提供足夠的社會住宅。

17. 提供無障礙社會住宅,增加租金或貸款補助。

C. 相關社會福利的政策或補助

1. 房租降低、有通用設計,申請門檻降低。

2. 具體可用之經濟補助增加,因心裡社會障礙者也常無法移動,需加入第一類可用之智慧家電或相關服務申請可能;不要看家戶所得補助,就算家人有錢有房也不會給我用。

3. 讓房東願意提供租屋給障礙者的政策,如:障礙者修繕無障礙可有補助;社宅租金降低至障礙者可負擔費用。

4. 確保人人有住處。

5. 增加社會住宅 及租金補貼。

6. 租屋補助,不應該影響房東的稅金!

7. 因針對個案來使用需求。

8. 落實居住正義,提供身障者購屋補助。減免,優惠或貸款寬緩,應只看身障者本身薪資比及個人資霍總額進行排序,不要列計原生家庭家戶年所得或家族資產。

9. 發放身障居住權補貼現金,全國應一制,不能以六都比例計算,其它縣市皆為2~3等公民。

10. 社區居住及社區支持要到位。

11. 先入住後付租金利於自立生活。

12. 廣大興土木以應需求。

13. 政府能多提供身心障礙者安養機構,提供照顧身障者養老及照護。

14. 我們這都是那時候的小兒麻痺症的患者。隨著時間流逝我們也是面臨高年齡者的時代了。政府應該有政策考慮可以有地方讓我們得到更好的機構讓我們有安身之處。不要增加小孩的壓力。必竟現在賺錢實在太難了。又要小孩照顧。不管是誰都是無法分身乏術的來照顧到我們。

15. 一般身障者的經濟狀況都比較差,應給予較多的租屋補助和購屋補助。

16. 住者有其屋。

17. 配合身障者個人需求來制定政策。

18. 應立法規定一定比例固定給身障者居住不得以任何方式更改。

19. 應提供一些減免,不論是稅金或是租金上。

20. 納入「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或是立一部專法,保障身障者居住權。

21. 由政府計劃,依左列方式興建,用以出售、出租或貸款自建供收入較低家庭居住之無障礙空間國民住宅。

22. 補助直接給房東扣除租金,不要落入口袋,避免挪用。

23. 提供超低利率房屋貸款。

24. 生活補貼。

25. 購屋補助請重視。

26. 若家庭有身心障礙者然後家庭沒有人賺錢只能依靠政府補助過活那怎麼辦?

27. 費用補貼。

28. 身障者的居住正義需要立法保障⋯⋯!

29. 滿足基本的生活以及安全需求。

30. 身障者怎樣都好,不要影響別人就好。

31. 前面已回答很多 房貸也許可再降低利息給身障者前面已回答很多 房貸也許可再降低利息給身障者前面已回答很多 房貸也許可再降低利息給身障者。

32. 提供專門的資訊窗口。

33. 身障人士因為買不起有電梯的房子,只能買舊公寓,現在年紀大因為有舊公寓也沒辦法抽社宅,想參加65歲以上換屋也只有一房的可以申請,照顧我的家人沒辦法有房間,也不可能申請。

34. 應有面試及隨機抽查,因為很多是人頭租屋後來又高價轉租當二房東。

35. 不要有排富條款,因為真正需要的身障者常因這點被刪掉很多真正需要幫助的人。


肆、其他補充及建議(填寫問卷者的回應)

    根據本次居住問卷資料的蒐集建議中,多數的身心障礙者比較關注的面向有「社會住宅議題」、「租屋或購屋議題」、「無障礙環境議題」、「居住正義議題」、「補助及津貼議題」等面向。基於隱私跟問卷品質,部分回應略作更動。

A. 與社會住宅相關


1. 政府在建設社會住宅請務必請多種障別的來勘驗無障礙,不要只有一種障別。

2. 社會住宅 一樓應開放為店面,這樣生活機能可以大幅改善!

3. 社宅住戶代表沒有設置應有身心障礙代表及低收入戶代表。

4. 有些第一類較需要寵物陪伴,社會住宅應可提供飼養寵物。

5. 家人是接觸過社會住宅政策的公務員,覺得內政部、營建署官員的想法和政策真的很糟,我自己也抽不到社會住宅。

B. 與租屋、購屋相關

1. 我目前買的國宅被鑑定為海砂屋,目前正在推都更中。都更時,我們必須搬出去。我和先生都是重度肢障者,不易租屋,或租屋無法改成無障礙。買房暫住,負擔重。

2. 錢只夠住超小套房,租金一直漲,自殺或被發現精障身份會被房東趕走,希望有保障租屋權利與抗聯合哄抬的規定;因為換季容易發病,需要冷氣恆溫,希望減免電費。

3. 雖是公務員但想在雙北交通找電梯房或租房。

C. 居住正義權相關

1. 更多以障礙者觀點的居住權倡議行動, 主導這個行動,不是跟隨或是支援其他組織的倡議。居住權的倡議會帶動其他議題倡議的進步,因為很多倡議的難以進展,是資源分配的不公,現在房地產的炒作投資,正是資源分配惡化的源頭,這是敵人的要害,擒賊就要先擒王,要有全局觀點。

2. 政府言民主正義,何不學德國,荷蘭,對障礙者的照顧。

3. 提供居住的諮詢服務專線。

4. 政府通常只有做表面而已,幾個數值帶過,落實很難。

5. 政府單位對此事多重視。

6. 請政府重視身障者的食衣住行育樂及就醫的方便性。

D. 補助津貼相關

1. 比照職務再設計專案一樣提供身障無障礙住宅修繕津貼,不受不動產所有權是否為身障者本人限制,比方說雖在外租屋,房子不是自己的也可以申請更換具有語音提醒樓層功能的電梯。

2. 人應生而平等,唯現今我國政府對於納稅義務人的金額平等,社會福利以北市、新北、等六都較為優渥的補貼。

3. 身心障礙者如果要申請低收審核會導致兩三個月的補助暫停發放,如果審核期間資金困難將求助無門,請問誰敢申請。

4. 提高補助。

5. 身障補助,需跟直系親屬分開計算。

6. 因著家人有房子...而無法申請到身障者津貼!! 可是有朋友好像也是這樣...卻可以申請到

7. 希望外籍看護照護費用負擔能夠減少。

E. 無障礙環境相關

1. 希望住宅要設計規劃設置身心障礙格子..應讓身心障礙者參與或諮詢身障者意見。

2. 無障礙設施要做到真的完全無障礙。

3. 住無礙。行無礙。

4. 無障礙環境尚有許多問題。

5. 要考量到通用設計。

6.我覺得現在是高年齡社會了。政府應該多加強無障礙設施。不管是軟硬體設施都是要優先考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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