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3日 星期二

[連署]正視身心障礙當事者團體的參與及生活困境!修法勿違反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民間團連署聲明


針對本次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修法,呼籲衛福部、立法院確保障礙者參與、落實程序正義,完善修法內容,不要拖延等待,直至人命消失。

立法院於11/30、12/1,將三年來累積35案的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安排審議,並欲速審決議。這複雜且牽扯120萬障礙者,甚至親友、利益相關人與廣大全體人民的法,在未經充分討論,尤其是最為核心的障礙者意見下就要決定,使障礙者團體猝不及防。

對此,衛福部再遭到障礙者團體幾次的聲明和強烈抗議後,終於才在12/5、12/9緊急召開兩次溝通會議欲取得民間共識。但僅有極少數的團體收到邀請之後是在其他障礙團體的極力爭取下才獲得少少的參與名額,且直至今政府仍不願公開參與的團體代表是否有符合CRPD對於障礙者團體的參與標準。

參與者表示該溝通會議被中央、地方政府、和其他非障礙者所主導。其中營運與決策的團體占絕大多數,所以根本不能代表障礙者的聲音。且會議中得知此次送審的行政院版修正草案,是三年前由這些團體私下討論決議的,先不論為何沒有會議紀錄紀錄決議之過程與內容,三年前的部分團體意見並無法作為三年後的依據。

在此次修法中一再說要保障的機構住民權益,12/9多個民團同意機構仍有許多問題需要修正。但針對相關真實可處理機構問題的文字落在法條的幫助性,如禁止不當通訊限制、完善申訴與救援機制、禁止封閉式管理等議題。衛福部仍拒絕討論相關可能,完全違背想要速審速修協助處理機構問題的說法。

現今的台灣,仍然有太多障礙者因為社區支持的資源不足,而無法存活,最後僅能被迫選擇住進機構保有一口氣的例子。我們相信沒有人願意住進機構,也沒有人願意再有選擇的情況下將家人送入機構,但關於社區資源的確保的確保僅有第五十條所規範,而12/9衛福福部會議上表示,僅中央編列6千萬、地方2千萬,共8千萬經費,除以障礙人口一個人一年僅分配到分配到六十多元。此外,衛福部宣稱因宣稱因推動不足下,自立生活支持服務使用率僅八成,但真實的情況是在沒有任何文字規範下,障礙者申請所需之時數時常時常會被隨意地隨意地審核和任意地刪減。導致政府手上明明有資源,很多障礙者在有急迫的需求下,卻得不到足夠的支持。

除此之外障礙者生活太多不正義,資源分配邏輯要夠嚴重才有資格使用部分輔具或是相關補助,但防範嚴重後之支出才是真正的解方。無障礙設計不是僅針對障礙者,而可通用至任何所需之人,促進生活與資訊的可近與便利。

障礙者參與會議需要可以出門,需要協助,但會場有為障礙者設想了嗎?立法院針對修法的審議一開始甚至沒有聽打,這叫障礙者如何參與?何況,許多障礙者正因明明已有確切資源,卻不給予的政府而不得不少喝水進食以免需要如廁,不得不限縮自己的生命僅為了活著,這才是修法真正急迫的地方。障礙者活在痛苦中而抑鬱著,社會需有正義與平等對待,重視心理健康,還人生活本該有的快樂可能。

每個人都需要參與障礙議題,因為這關係到每個人。我們沒有拒絕其他團體參與,但我們拒絕沒有代表性的障礙者團體代表、拒絕程序的不正義、拒絕排除障礙者參與自己相關事務的設計,以及拒絕在這種不良設計下所產出之修法方向。

此次修法已有許多障礙者團體經由各種努力把解方提成文字,但在沒有大修框架下許多急迫問題仍很難放入。但我們把握每次修法可以修正的困難,並督促好好修,不要等待,人命不能等。

障礙者要的不是特權,只是能夠將體制設計的不良回歸應有保障的平等而已。

#我們呼籲

修法要修的到位,需要請教真實處境的障礙者們,因此需要保障參與。

修法立意良善,請勿一再違反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迴避台灣障礙者生活困境,應廣納建議盡速修正。

請不要以各種方式排除障礙者參與,讓他人決定障礙者自己的人生,包含此次修法。

所有公開發言全國都看的見,籲請發言注意不要傷害到任何人。

#已連署團體:(陸續新增中)

臺灣障礙者黑紙革命聯盟、鄭豐喜文化教育基金會、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臺灣精神受苦者群聚會、臺灣失序者聯盟、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婦女新知基金會、台灣八福福祉協會、中華民國聽障人協會、台灣殘障希望工程協會、台灣無條件基本收入協會、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花蓮縣自立生活協會、台南市夢城自立生活協會、嘉義市新世界自立生活協會、高雄市向陽自立生活協會、手天使、手愛心視障生活關懷協會、夥伴注意、社團法人台灣身心障礙兒童權利促進會、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

#已連署個人:(陸續新增中)

林伯謙、廖怡理、蘇稚婷、李敏瑜、林麗純、賴筱琳、林宗易、陳昶逸、陳秀雲、朱怡靜、王筱薇、賴子鳳、鄭郁庭、張珏、吳淑雯、顏清涼、謝瑋婷、周坤芳、林文華、吳京諭、張凱富、黃郁婷、鄭貴美、蔡佩倫、李庭旭、楊正宇、林育慈、許戎忠、曾治平、何麗華、李森光、陳思安、徐晟航、陳榕信、蔡宗豪、劉俊麟、蘇楠、劉家承、黃孟杰、黃淑如、劉家穎、陳俊翰、林美英、楊詠傑、陳宏儒、陳麗雲、溫捷智、吳雪鈴、袁碧惠、周思睿、王愛真、施昭仲、徐嘉鴻、段可薇、陳儒泓、蔡惠珠、賴惠珍、陶人碩、鄭鳳蓮、陳盈君、陳嘉明、姚志杰、陳可軒、張峻榮、周月清、鄭宗瑋、暢曉雁、沈孟嬌、莊棋銘、掌謙、江昱呈、戴佳芸、連詠恩、林家宇、許世皇、袁佳娣、楊文瑋、黃馨儀、李桂芬、田哲宗、吳宗霈、黃佳鈞、沈彥霖、郭政廷

在此也邀請同意此份聲明內容之民間團體或個人一同參與連署行動!

並謝謝各位支持障權(截至2023/1/11 有85位個人、22個團體連署)

團體連署表單

https://ppt.cc/f1AmXx

個人連署表單

https://ppt.cc/fLjwax

聯絡人

臺灣障礙者黑紙革命聯盟 召集人 林君潔 0935135512 / chunil92@gmail.com

臺灣障礙者黑紙革命聯盟 媒體負責人 李昀 0917570097 / xu3mp6g45j@gmail.com


2022年12月12日 星期一

【2022人權市集攤位】

 


 【2022人權市集攤位】備註: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今年也有擺攤,歡迎來找我們。

精彩的市集攤位圖今天unlock(*ˇωˇ*人),​你想關心社會議題卻不知道從何處著手嗎?想知道有什麼組織可以關注獲得更多最新資訊嗎?​只要來人權市集,就能讓你一次收集!超過40攤的豪華陣容讓你問到飽。一次了解各個NGO團體的最新資訊。知識量++(ง๑ •̀_•́)ง!在關注議題這條路上,你永遠不會孤單!

​▸ 市集表演|克里夫、裝咖人、林生祥

▸ 參與攤位|依照筆畫排序

CSCS資安小診所 、 From Syria|來自敘利亞的手作禮物 、 Glocal Action 邊境行動、 OURs 都市改革組織 、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Covenants Watch、人權教育資源中心、人權辦桌、 小羊說故事 Lamb Studio、小熱舖-台灣同志諮詢熱線 、 公視臺語台 、 台灣共生青年協會、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台灣芒草心慈善協會、台灣勞工陣線協會、台灣獨曆、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地球公民基金會、有田有米、周婉窈老師、行動山棧花、法律白話文運動、社團法人台灣人權促進會、社團法人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社團法人台灣親子共學促進會、 社團法人全球小紅帽協會、 社團法人臺灣青年民主協會、芬心工作室、青年樂生聯盟 / 樂生保留自救會、巷弄微光、香港邊城青年、浪人食堂、財團法人婦女新知基金會、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彩虹平權大平台、陳文成基金會、 菲律賓人權組織、愛滋權促會、新巨輪服務協會:海海人生行動號餐車、經濟民主連合、鄭南榕基金會、賴和文教基金會、魔魔嘎嘎

⚀—𝟮𝟬𝟮𝟮人權辦桌 做伙來食飯—⚀

▸ 人權市集|𝟮𝟬𝟮𝟮年𝟭𝟮月𝟭𝟳日14-19時

▸ 人權辦桌|𝟮𝟬𝟮𝟮年𝟭𝟮月𝟭𝟳日晚上

▸ 活動地點|青島東路、中山南路到鎮江街(近立法院)

▸ 辦桌募資|https://reurl.cc/Yd60dO

▸ 主辦單位|社團法人台灣芒草心慈善協會、財團法人陳文成博士紀念基金會

▸ 指導單位|內政部

▸ 合辦單位|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智邦公益館、台灣永社、美國陳文成基金

2022年12月6日 星期二

本聯盟秘書長莊棋銘於12/6「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公聽會」發言大綱

本聯盟秘書長:莊棋銘  受邀在12/6下午於立法院群賢樓101會議室。由 台灣民眾黨 立法委員: 邱臣遠舉辦的「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公聽會」。感謝台灣民眾黨與其黨團對於本次修法之關注。

當天發言大綱如下:

今年適逢「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 第二次國際審查會議」在台灣進行。行政院為了「因應」本次國際審查,推出了《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政院版)》。然而非常遺憾的,本次修法增修34條,但對於身心障礙者切身相關的「社區生活」隻字未提,反倒是「住宿機構」佔了其中16條(新增7條),給予住宿機構補助管理法源依據,顯然是執政當局大力支持的方向。對於身心障礙者各相關政策委員會應有過半為身心障礙者本人參與,也僅有三分之一版本。

於是我們多個身心障礙者本人組成的DPO組織,從11/28開始,舉辦四場行動抗議,分別在立法院外、衛生福利部修法的會議場外,以「黑紙革命」象徵身心障礙者受壓迫到無法發聲,生活在黑暗角落不被看見。並於12/5當天成立「臺灣障礙者黑紙革命聯盟」,後續也將提出相應修法版本。

我們主張,當然要修法,距離上次《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已十五年,並未與時俱進,且與2014通過的《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施行法》無法接軌。但修法耗費朝野各黨、政府與民間大量時間投入,自然要修的好,修的完整;即使無法百分之百滿意,但各方可接受的情況下,逐步調整,持續進步是我們應當目標,否則四年後的第三次CPRD國際審查會議,我們實在無法樂觀地相信,屆時我們可以提出更「進步」的政績單。

因此,我們建議修法方向可以著重在:

一、以2017年CRPD結論性建議85點次及2022年CRPD結論性建議118點次作為後續修法綱要,且不得牴觸。

二、身心障礙者團體、個人參與:修法討論要有充分時間與議事規則支持,不能僅有諮詢角色,以免等同背書。

三、制定「身心障礙者政策計畫」;明定各級政府短、中、長期的施政藍圖。且應包含各障別的支持體系、環境無障礙建構。提供各界檢視、討論、修正。

四、制定身心障礙者支持服務預算編列要點;避免法定身心障礙者僅有百分之五,「人數少」、「聲音小」權益被忽略。提供身心障礙者「個人性」的「全面支持」,如個人福利帳戶(或者社福點數)以科學方式計算身心障礙者生活與有尊嚴生存的各項支持經費。有助於各級政府編列預算之依據。

五、著重各項「社區支持」:如無障礙交通與環境、人力支持建制、廣設社會住宅。以逐步取代「隔離式」機構。

六、障礙需求主流化:身心障礙者有社會角色。可為人父母/子女、兄弟/手足、上司/員工、老師/學生、社會公民等等。保障身心障礙者,等同保障每位「身而為人」的人權。

2022年12月5日 星期一

拒當政府橡皮圖章 民團籲讓身障者實質參與修法會議

衛福部今天邀請民間團體舉辦《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修法意見會議,「臺灣障礙者黑紙革命聯盟」發起抗議活動,拒為政府背書。記者鄒尚謙/攝影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上周起逐條審查「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該法已15年未修,臺灣障礙者黑紙革命聯盟今舉行記者會抗議,質疑修法卻未納入障礙者的意見,最初討論會議也未邀請身障者,直到上周五臨時發文通知,僅兩天時間要身障者閱讀大量資料並出席活動,相當不友善。

臺灣障礙者黑紙革命聯盟召集人林君潔表示,本次修法中,障礙者本人的聲音都沒有回應到政策上,衛福部三年前召開會議討論法案,最近送行政院後,卻因為時間不足,表示要照該版本走,質問「這三年衛福部都在幹嘛?」

「修法程序不正義,也沒有顧及身障者心聲。」林君潔說,上周二抗議行動後,周五臨時通知今日召開臨時會議,龐大的資料根本沒辦法有充分的準備,更遑論短時間內請個人助理陪同與會,對障礙者來說是切身之痛;因此今日在會議上表達不滿後,以離席方式抗議程序不公。

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教育推廣專員袁佳娣說,他自己是視障者,一、兩年前就開始將身障者意見傳達給立法委員,但此次依舊倉促修法,突襲會議,15年沒有修的法,這幾年都沒看到任何滾動,就要在短短一周內完成所有版本法條的討論,甚至被醫師公會阻擋,聽起來相當諷刺。

袁佳娣表示,以基隆復康巴士來說,只有提供長照使用,但對身心障礙者重要的社會參與的功能卻沒有提供,全國的支持政策參差不齊,能不能使用到足夠的資源,身心障礙者都要看自己的運氣。

台灣身心障礙自主生活聯盟秘書長莊棋銘表示,除了修法落實採納身障者意見外,目前法定服務都有自付額,很多障礙者反應自己並不是低收入戶但又面臨失業困境,身心障礙者薪資更僅一般人7成,怎麼有辦法支付這些,地方政府上設有種種門檻,自付額是一關、障權法又倉促修法無疑是雪上加霜。

臺灣障礙者黑紙革命聯盟今正式成立,由諸多身心障礙者民團共同組成,呼籲政府此次「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法討論會議,希望能夠有半數的身心障礙者「本人」與會討論,是真正實質參與,而不是形式上參與,幫忙政府背書。

新聞連結:拒當政府橡皮圖章 民團籲讓身障者實質參與修法會議

身權法修法 身障團體舉黑紙抗議盼聽取意見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時隔15年再度修法,障礙者團體不滿未安排聽取表達意見,5日多人在臨時會議外高舉黑紙抗議,象徵把紙寫滿也不被看見。(圖:中央社)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時隔15年再度修法,障礙者團體不滿未安排聽取表達意見,今天(5日)多人在臨時會議外高舉黑紙抗議,象徵把紙寫滿也不被看見。衛福部則表示,立法程序無問題。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11月28日排審「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因多個身障團體質疑修法著重機構式服務,也違背國際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的建議,呼籲勿草率通過修法。對此,中央提出辦理修法意見臨時會議。

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秘書長莊棋銘今天與多名身障者在臨時會議外,高舉黑紙抗議。他說,衛生福利部的修法意見會議僅邀請少數障礙團體,甚至很多團體都是服務性質團體,非障礙者本人出席,質疑無法完整感同身受說出身障者困境。

莊棋銘認為,確實必須修法,但行政院版本草案連障礙者都無法接受,理解修法改善環境不可能一步到位,「也不是要都聽我們的」,但起碼不要讓障礙者意見被丟入黑暗,呼籲修法會議中應該列席5成障礙者代表,且必須包含不同障別。

台灣障礙者黑紙革命聯盟召集人林君潔表示,今天障礙者高舉黑紙抗議,象徵著這次「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修法過程中,障礙者非常想參與、可望充分表達意見,但他們把紙都寫滿了,依然不被看到,透過「黑紙革命」,障礙者團體一定不會輕易讓草案快速通過。

衛福部次長李麗芬受訪表示,立法程序沒有問題,修法是從2017年開啟,期間有分區收集各方意見,今天送入立法院排審是2019年版,可能有新團體成立才會出現未廣納各方意見的質疑;面對身障者版本草案,近期立法院即將排審,臨時會議才會比較趕,但還是希望進行多一點對話。

身心障礙者怒喊:還我人權! 發起「黑紙革命」

衛福部今天邀請民間團體舉辦《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修法意見會議,「臺灣障礙者黑紙革命聯盟」在會場外手持黑紙抗議,呼籲政府正視全台120萬名障礙者的聲音,不宜倉促修法。(王家瑜攝)


我國《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歷經15年未修,衛福部今天邀請民間團體舉辦修法意見會議,多位身心障礙者自組「臺灣障礙者黑紙革命聯盟」在會場外手持黑紙,表達「在紙上寫滿意見卻被忽視」的無奈,並齊聲高喊「聽我發言、還我人權」,呼籲政府正視全台120萬名障礙者的聲音,不宜倉促修法,而是讓障礙者實質參與政策擬定討論。

今年8月,我國舉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第二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國際委員共提出118項結論性意見。為因應本次國際審查會議,行政院提出《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修法草案,但修法前沒有充分與民間團體溝通,引發部分障礙者不滿。

台灣身心障礙自主生活聯盟秘書長莊棋銘表示,本次修法有30項條文都放在「機構管理」,但CRPD已經明確指出,障礙者不應24小時居住在機構,而是需要和社區共生,因此需要政府規劃無障礙環境、個人助理、住宅政策等,讓障礙者在社區內生活無礙。

莊棋銘以現行「個人助理服務」為例,身心障礙者可能需要負擔30%或16%的自付額,但根據勞動部統計,身心障礙者平均薪資只有一般人的7成,怎麼會有足夠的經費使用政府的服務;政府美其名有非常多支持,但又設下種種門檻,造成障礙者使用上的困難。

然而,障權法修法從108年開始召開會議,但能夠參與會議的身心障礙者非常少。臺灣障礙者黑紙革命聯盟召集人林君潔指出「我們認同這次修法處理的機構問題,但不能認同的是整個程序,沒有兼顧障礙者的需求和聲音」。她沉痛表示,台灣雖然簽署CRPD,卻在做違反CRPD的事情,實在無法接受這樣平行時空的對話、平行時空的修法!

林君潔無奈指出,這次衛福部突如其來發出開會通知,其實對障礙者是非常困難的,厚厚一本資料要在2天內迅速讀完,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還要在短時間內找到個人助理,請他們撥出時間來支持我們參與會議,這只有障礙當事人才能切身了解。

莊棋銘強調,障權法當然要修,但是要修得好、修得完成,雖然不可能百分之百滿意,但至少要讓大家可以接受,4年後的CRPD第三次國際審查會議才能很自信地說「台灣是一個很重視人權的國家,因為我們重視5%身心障礙者的人權」,但如果這次倉促修法,恐怕4年後也只是老問題一再重談而已。

新聞連結網址:身心障礙者怒喊:還我人權! 發起「黑紙革命」

2022年12月1日 星期四

立院審身權法修正草案 民團批未廣納身障者需求

陳佳鑫 謝政霖 陳立峰/台北報導 發布時間:2022-12-01 12:56 更新時間:2022-12-01 15:03

立法院本周持續審查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修正草案,不過,多個身障團體昨(30)日到立院外抗議,批評政院版未與身障團體多溝通,呼籲政府修法要廣納身障者的需求,別倉促修法。由於朝野立委對於修法意見分歧,經過協商,除了今天續審外,像是時代力量黨團等版本,將會納入身障團體意見後,送委員會併案審查。

身障朋友在立院外喊著口號,一起推倒象徵黑箱的道具,希望立院衛環委員會審查中的身權法的修正草案,能夠傾聽身障團體的意見。雖然11月30日天氣轉冷,許多身障朋友還是忍受不便前來抗議,他們批評,政院版草案根本沒有和身障團體多做溝通,應該要廣納身障者的需求,不要倉促修法。

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理事長林君潔指出,「他們徵詢的都是來管理我們的團體,或提供服務給我們的團體居多,真正詢問障礙當事者的團體,這樣的一個動作幾乎是沒有。」

聽障人協會理事長謝素分表示,「身權法又避門造車,我真的是非常的生氣,真的需要站出來嚴正的抗議。」

長期投入身障者福利研究的學者也到場聲援,認為政院版過度聚焦在強化身障福利機構的管理,反而漠視了多數住在社區的身障者對社區支持服務的需求。

陽明交大衛生福利所教授周月清直言,「我只要提到台灣目前針對我們的身心障礙的福利,還停留在機構式的服務,我就覺得非常羞恥。」

而審查過程中,也因為現場只有手語翻譯,沒有提供聽打服務,連立委也看不下去。

時力立委王婉諭回應,「有要求說應該要有聽打員,那因為受限在目前行政的作業是來不及的,但是召委這邊有承諾說在下次的審議的時候會有聽打員的協助。」

國民黨立委游毓蘭表示,「身障的種類很多,大家的需求通通都不盡相同,所以這個我後續還會繼續幫各位看好。」

經過召委裁示,朝野立委協商後,除了先以政院版做為討論基礎,沒有共識的條文保留續審。而像是時代力量黨團等版本將會納入身障團體意見後,送入委員會後併案審查。

新聞連結:立院審身權法修正草案 民團批未廣納身障者需求

【新聞稿】打倒隔絕的高牆,障礙者黑紙革命!障權修法即刻停!

 



文/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臺灣失序者聯盟、臺灣精神受苦者群聚會


昨天(11/30)一早,障礙者團體群聚立法院,抗議累積三年、多達35個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的提案草案,突然在未經審慎討論、未聆聽障礙者需求與困難的情況下打算強行通過的暴力行為。

事實上週一(11/28),已有多個障礙團體對此緊急召開記者會,呼籲「沒有我的參與不要為我決定!」,希望緩下修法,期待多聆聽障礙者真正需求。但昨天在多位立委如吳玉琴、蘇巧慧等堅持強行審議下,即便立委林為洲等發起程序討論,僅獲得部分有障礙團體支持的條文暫不討論的決議。不但未能盼見障礙者們所希望的整體檢討修正,未來得及擬條文或進入委員會的條文內容也將失守。

面對此次在無法反應障礙者需求的法律結構下,僅部分條文的修法審議,障礙團體感到憂慮與憤怒。15年沒有大修障權法,苦等生活改善無們的障礙者們,集結立院以推倒隔絕聲音進入立院的高牆為宣示,要求立即停止沒有障礙者參與、沒有用處的修法,並表示在聆聽障礙者需求與意見前,拒絕任何不正義的修法行動。

障礙團體預計於立院守候、等待直至停止修法、聲音傳達,但抵達立院後看轉播得知中午即停止審議,但已排12月1日續審。對此,障礙團體喜則獲得暫緩修法的回應,可悲則,障礙者們克服出門交通等萬般困難抵達現場,卻再一次面對閉門不見的嚴重漠視,因此在立院群賢樓前依舊演出[踢破體制的障礙高牆,被隔聲音要立即聽見!]行動展演,並由簡短說明障礙者真實需求與訴求看法。

范雲與游毓蘭委員於開始前,有特地前來打氣支持。范雲委員表示,稍早有在審議時協助爭取第十條的身權小組,障礙者代表席次增加到一半。游毓蘭委員則表示,障礙者的需求與想法非常重要,聽聞此次修法啟動之原因是為阻止非法機構虐待事件,但她希望可以爭取更多不同處境障礙者的需求,讓障礙者的聲音可以被傳達。

障礙團體表示,於今年12月起,各部會要開始針對CRPD國際委員所撰寫的結論性意見,進行實際改善行動之計畫擬定。此時間巧合下,很難不產生以速修障權法來規避實際作為的聯想。而針對台灣現有體制設計問題,發言團體與障礙者個人,針對資源分配不正義、刻意加速機構化、阻擋民意假參與、人權公約開倒車等數個面向,闡述現有體制創造更多障礙給障礙者的問題,並提出對應解方。

中華民國聽障人協會謝素芬理事長指出,週一障權法立院會議竟無手語聽打,聽障群體根本不知將被他人決定命運,聯資訊都沒有,該如何參與?也有參與者玉華表示搭乘無障礙公車多次被拒載的經驗,即便努力反映,公路總局只會笑笑的說歡迎來電申訴,卻無任何實際改善,此種惡意忽視的狀態層出不窮。

台灣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林君潔理事長也表示,事情突然且沒有資訊無障礙下,大部分障礙者根本不知道突然要修法。即便昨天連夜一個個通知大家來記者會,可光要找到臨時可以協助障礙者出門的人力就非常困難,今天可以到場的障礙者都非常不容易,還有許多障礙者想來出不來,想參與的未來,卻只能被決定。

針對出不來就不被看見、不被重視,被當作不存在的廣大障礙者參與問題,臺灣失序者聯盟王修梧理事長表示,為免一再發生障礙當事人被他人決定的嚴重問題,首要建立CRPD明示以久的參與規則與方法,以免一再發生偷審偷渡,紙上談兵的狀況。

此次修法一半條文是針對臺灣少數居住機構之障礙者所修正,台灣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林君潔理事長表示,有96%的障礙者努力堅持在機構外生活,政府卻只見機構、且忙著蓋機構,如今用是後嚴懲的方式無助於機構本身真正問題,即為何人不得不住機構?陽明交通大學衛生福利研究所周月清教授也表示,吳玉琴等認為多修機構條文可以解決機構問題的方向錯誤,當國際人權趨勢都在去機構反機構化時,臺灣政府正不斷蓋機構,社區中平均一個障礙者一年僅有21元的預算,但機構預算卻可以不斷加速成長。

周月清教授過去有於機構工作的經驗,她說到,只要有機構這種集中管理人的地方存在,就永遠有將人虐待死亡的事情產生。而這些死去的生命,有誰在乎? 不會有人自己想去住機構,也不會有人有條件還送家人進機構住,對於臺灣120萬障礙者及更大數量的家屬親友來說,增加機構資源、擠壓社區可能的刻意作法,無疑是增加人民痛苦的錯誤政策,與資源分配。

鄭豐喜文化教育基金會黃俊男行動總監表示,以自己做為多重極重度障礙者使用呼吸器與輔具的事來舉例說明,政府不該等障礙者身體惡化後,才來給予資源補助。一來針對健康與生活的傷害極大,二來此種防弊的設計其實造成未來更大的資源浪費。誰願意當障礙者被迫辛苦生活?誰會貪圖呼吸器使用而來偷補助的錢?如果在還有能力時給予需要協助,障礙者可以做很多事情,而不是只被照顧。

對此臺灣精神受苦者群聚會發起人李昀也說,自己從沒料到有一天會成為精神障礙者,不知道做為障礙者怎麼活。障礙者要的不是特權,是被社會不正義與剝奪的權益可以補償的形式讓被摧殘的人生有點盼望,以及活下去的可能性。政府並未針對汙名或是精神障礙者有所做為,都只想要將人強制關進醫院,整部障權法下來精障能用內容太少,當自由與健康、工作等基本權益被體制不做為所剝奪時,不合理的鑑定制度僅給予發病十年的她近兩年輕度的證明,等嚴重到真的無法工作了,才給予一個月僅三千多的補助,錢不夠、活不了就只能去住機構。


障礙者參與的重要性不僅是人權公約的標準而已,是因障礙者具有切身經驗,所以可知問題核心與解決方法,但林君潔理事長說到,政府對外聲稱邀請的障礙團體代表,並不是CRPD中所指的障礙者團體代表(DPO),不但本身不具障礙身分,更多是來自於輸出服務或是管理障礙者的團體。

針對多重交織的身分,如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宣傳企劃主任 YUKIH PUPUY所說,沒有對交織身分的看見,是無法體會與處理多重身分交織障礙者的處境問題,障礙者代表要有多元的視角與充分的代表能力。而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莊棋銘秘書長也表示,目前決定障礙者事務身心障礙者權益促進小組成員,在行政院版本,障礙者人數竟然僅佔四分之一,目前努力求拉高至二分一席次,但障礙者自己的未來,自己的事務須由他人決定,仍是一種不正義。

輪流發言結束後,在場在場無論是否具障礙身分的參與者們,共同以行動展演方式,用力打倒製造障礙、隔絕聲音的黑色體制高牆。社會是屬於所有人的,本應接納每一個人,並具有能好好生活的融合性,體制不該刻意將人們分類隔離!是服務需求,不是創造新的障礙!障礙團體呼籲政府,立即停止修法,速跟障礙者們坐下來討論,聽到我們的聲音!

最後障礙團體也期待更多立委首長的表態與支持,期待共同討論與設計障權法條文內容,協力解決真正核心,把資源放在正確的地方,讓台灣所有人民不須恐懼因身心狀況的改變,突然掉出社會的安全網外。呼籲政府莫再自詡人權外交,實則大開人權倒車;停止障權法修法,直到障礙參與真正發生。

新聞連結:【新聞稿】打倒隔絕的高牆,障礙者黑紙革命!障權修法即刻停!

不滿障權法修法未溝通 身障團體高喊:納入障礙者意見

民進黨立委本周排審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後,仍未見障礙者們所希望的整體檢討修正,未來得及擬條文或進入委員會的條文內容也將失守。(身心障礙團體提供/林良齊台北傳真)


多個障礙團體上周曾召開記者會,呼籲「沒有我的參與不要為我決定!」,希望暫緩修正「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多聆聽障礙者真正需求,但民進黨立委本周排審後,仍未見障礙者們所希望的整體檢討修正,未來得及擬條文或進入委員會的條文內容也將失守。

障礙團體表示,15年沒有大修障權法,苦等生活改善無門的障礙者們,集結立院以推倒隔絕聲音進入立院的高牆為宣示,要求立即停止沒有障礙者參與、沒有用處的修法,並表示在聆聽障礙者需求與意見前,拒絕任何不正義的修法行動。

中華民國聽障人協會理事長謝素芬指出,周一障權法立院會議竟無手語聽打,聽障群體根本不知將被他人決定命運,聯資訊都沒有,該如何參與?台灣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理事長林君潔也表示,事情突然且沒有資訊無障礙下,大部分障礙者根本不知道突然要修法,還有許多障礙者想來出不來,想參與的未來,卻只能被決定。

此次修法一半條文是針對臺灣少數居住機構障礙者所修正,林君潔表示,有96%的障礙者努力堅持在機構外生活,政府卻只見機構、且忙著蓋機構,如今用事後嚴懲的方式無助於機構本身真正問題,即為何人不得不住機構?國際人權趨勢都在去機構化時,台灣政府正不斷蓋機構,社區中平均一個障礙者一年僅有21元的預算,但機構預算卻可以不斷加速成長。

障礙團體期待更多立委首長的表態與支持,期待共同討論與設計障權法條文內容,協力解決真正核心,把資源放在正確的地方,讓台灣所有人民不須恐懼因身心狀況的改變,突然掉出社會的安全網外,呼籲政府莫再自詡人權外交,實則大開人權倒車;停止障權法修法,直到障礙參與真正發生。


2022年11月30日 星期三

停審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 納身障者聲音

2022-11-30 15:33 攝影中心/ 記者黃義書/台北即時報導

身障團體下午前往立法院舉行「推倒隔絕的高牆 障礙者黑色革命——障權修法即刻停! 」記者會,指衛環委員會排審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卻未與切身相關的障礙者討論協調,就草率進入審議。要求停審納入身障者的聲音。記者黃義書/攝影

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 臺灣失序者聯盟、臺灣精神受苦者群聚會等,下午前往立法院舉行「推倒隔絕的高牆 障礙者黑色革命——障權修法即刻停! 」記者會,指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排審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有多達35個提案,卻未與切身相關的障礙者討論協調,就草率進入審議。身障者的聲音及對自身未來的決定權益,就如此被強制消音、剝奪。質疑障礙者的命不是命? 高舉「剝奪參與,回到戒嚴!」、「聽我發言,還我人權!」、「停止修法、不要空言!」標語,並呼籲「沒有我的參與不要為我決定!」

身障團體下午前往立法院舉行「推倒隔絕的高牆 障礙者黑色革命——障權修法即刻停! 」記者會,指衛環委員會排審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卻未與切身相關的障礙者討論協調,就草率進入審議。要求停審,納入身障者的聲音,推倒象徵「黑色高牆」的障礙,並呼籲「沒有我的參與不要為我決定!」記者黃義書/攝影

新聞連結:停審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 納身障者聲音

推倒隔絕的高牆,障礙者黑色革命!障權修法即刻停!記者會採訪通知

照片為11/28立法院前陳抗修法倉促,提供丁先生

時間:2022/11/30(三)13:30

地點:立法院群賢樓前

主辦團體: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臺灣失序者聯盟、臺灣精神受苦者群聚會

今(11/30)早,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排審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多達35個提案就這樣在未經審慎的分析、未與切身相關的障礙者本人討論協調,就要草率進入審議。障礙者團體們,對此非常的憤怒與不可置信,明明是切身相關的人,為何聲音可以這樣被這樣強制消音?為何剝奪我們對自己的未來有一點點決定的可能?難道障礙者的命不是命?

CRPD國際審查初結束,12月開始,對於國際委員針對臺灣狀況的提出督促的結論性意見,行政機關需與民間展開系列會議來撰寫未來四年的行動計劃。很難不讓人聯想,是為了規避責任,而加速通過修法裝沒事。

我們國家有多達120萬人口,這麼多人的未來,竟然要在短短一天內內草率被決定,且沒有置喙的空間!這樣的國家,這樣藐視人權的退步國家,剝奪障礙者表達的權益、要求障礙者「相忍為國」,簡直回到戒嚴時期的邏輯。生命正在凋零,障礙者因不良體制正在被政府害死,我們還需要死多少個國民,政府才願意聆聽?

11/28,已有障礙團體緊急對此召開記者會,呼籲「沒有我的參與不要為我決定!」,而至今政府漠不回應,隔絕所有障礙者的聲音,要如何不感絕望,如何不感憤怒?臺灣政府的良心在哪裡?

障礙者要的不是特權,僅是一個有盼望、可以好好生活的可能。我們要的,是聲音可以被聽見,可以被尊重!我們呼籲臺灣政府漠再藐視,已經內國法化多年的CRPD,其貫穿全文的「障礙參與」精神之重要性與方法。請政府再莫說人權外交,實開人權倒車;停止障權法修法,直到障礙參與發生!

讓我們推倒隔絕身分的牆,讓被塗黑消滅的聲音,可以傳入政府耳中!

剝奪參與,回到戒嚴!

聽我發言,還我人權!

停止修法,不要空言!

記者會流程:

13:30 記者會開始,障礙者聚集喊口號

13:40 說明記者會訴求與呼籲

13:45 「推倒高牆,聽我聲音」行動展演

14:00 各團體發言,守候立院,要求立即停止修法審議

媒體聯絡人:

李昀0917570097

林君潔0935135512

2022年11月29日 星期二

「《身權法》勿倉促修法」 障礙者團體提6大實務訴求

障礙者團體參與召開記者會表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修法過程太過倉促,呼籲應廣納障礙者當事人建議並讓其參與修法。翻攝社團法人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的臉書

【作者:莊棋銘/社團法人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秘書長】

我國在2007年通過《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大幅增修,其中明定:「為維護身心障礙者之權益,保障其平等參與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等之機會,促進其自立及發展,特制定本法。」而台灣也在2014年通過《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施行法》。 

為何社區生活支持如此重要?

今年適逢「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 第二次國際審查會議」在台灣進行。行政院為了「因應」本次國際審查,推出了《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政院版)》。然而非常遺憾的,本次修法增修34條,但對於身心障礙者切身相關的「社區生活」隻字未提,反倒是「住宿機構」佔了其中16條(新增7條),給予住宿機構補助管理法源依據,顯然是執政當局大力支持的方向。

為何社區生活支持如此重要?因為身心障礙者分佈在各年齡,也有社會角色。如果僅有「住宿機構」選項將失去就學、就業、組織家庭、參與社會等機會,連帶使身心障礙者「隔絕」於社會之外,對「共融」十分不利。

然而,政府長年提到國家資源有限,無法像是北歐等高稅收/高福利國家,去支持一位國民從出生到死亡的所有「人權」,但對於機構的管理補助卻從不手軟。究竟是「預算不足」?還是不肯把預算花在「人」身上,答案不言而喻。

為什麼身心障礙者參與如此重要?

再者,本次政院版修法,民間單位十分關心第10條:「身心障礙者或其監護人代表、身心障礙福利學者或專家、民意代表與民間相關機構、團體代表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代表辦理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事項;其中遴聘身心障礙者或其監護人代表及民間相關機構、團體代表之比例,不得少於三分之一。」顯然跟民間單位期待的身心障礙者(本人)及「身心障礙者當事者團體」(Disabled People's Organisation,簡稱DPO)「二分之一」擔任小組委員有巨大落差。

為什麼身心障礙者參與如此重要?除了國際上障礙者運動常提到的:「沒有我的參與,不要幫我做決定。」民主精神外。更重要的是,法律訂定如果沒有需求當事者參與,制度出來的政策或支持,難以接近實務需求。

距離上次《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大修已15年,若法律完善,施政妥當又為何見到「照顧殺人」年年上新聞?而周遭不乏身心障礙者面臨失學、失業危機。生活得天天面對「有障礙」的騎樓、人行道、大眾運輸、公共設施等。缺乏點字、易讀、手語資訊落差更是隨處可見。更別說無形歧視與偏見,難以構成「合理調整」。可見沒有需求當事者發聲參與服務建制,行政單位仍難以服務到位,亦會怠慢,如此何來權益保障之說?

主管單位如對「身心障礙政策」信心滿滿,何必擔心大開「參與」大門後,無法面對廣大身心障礙者的真實需求?而限縮障礙者擔任委員的參與門檻?

面對本次修法各界疑慮,衛生福利部長薛瑞元在1128日面對記者詢問則回應:「108年的時候啟動修法的過程當中,那也有跟這些身障團體,也有跟他們這個討論跟協調過啦。」顯然部長將「協調」會議中的其他反對及版本建議也當作「同意」,如此話術治國,實在很難相信政府有誠意建立良好與民間協商的信任基礎?

因此,筆者建議:

一、立即停止審查政院版的「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草案,以2017CRPD結論性建議85點次及2022CRPD結論性建議118點次作為後續修法綱要,且不得牴觸。

二、身心障礙者團體、個人參與要充分,不能僅有諮詢角色,以免等同背書。

三、制定「身心障礙者施政計畫」,明定各級政府短、中、長期的施政藍圖。提供各界檢視、討論、修正。

四、制定預算編列要點,避免「人數少」、「聲音小」權益被忽略。

五、提供身心障礙者「個人性」的「全面支持」,如個人福利帳戶(或者社福點數)以科學方式計算身心障礙者生活與有尊嚴生存的各項支持經費。有助於各級政府編列預算之依據。

六、障礙需求主流化:身心障礙者有社會角色。可為人父母/子女、兄弟/手足、上司/員工、老師/學生、社會公民等等。保障身心障礙者,等同保障每位「身而為人」的人權。

投書連結:「《身權法》勿倉促修法」 障礙者團體提6大實務訴求

2022年11月28日 星期一

政院版《身權法》修正案排審 身障團體批內容違反CRPD精神


攸關全台120萬名身障者的《身心障礙者權利保障法》,已經15年未修法。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上午排定審查,不過來自全台30多個身障團體,到立法院抗議,批評這次行政院版本修法內容,不僅違反國際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精神,也與身障者需求、背道而馳,呼籲退回版本,重啟與民間協商的修法程序,讓身障者可以有尊嚴的在社區生活。

來自全台30多個身心障礙團體,28日週一上午到立法院抗議,因為衛環委員會正在排審行政院版本《身心障礙者權利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身障團體認為,修法內容不僅違反國際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的精神,也與身障者需求、背道而馳,身障者若想在社區生活,根本難上加難。

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理事長林君潔指出,「有些障礙者為了(長照喘息)時數不足的原因,一天只能三餐縮短成一餐來吃,因為怕排泄更多,就是怕有更多的排泄,或者是要更多喝水等等生理的機能,自己抑制了這些的需求。」

身障團體批評,這次修法草案共增修34條,其中16條、約占47%,是與機構式服務相關,儼然成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法」,對於身障者在社區的個人協助,例如申請個人助理,以及社區居住,例如租屋補貼等,完全隻字未提。

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理事長張宗傑表示,「我們希望依照CRPD的精神,能夠無礙的生活在社區裡面,而且能夠享有自由平等自律的生活。」

衛福部長薛瑞元則回應,「108年的時候啟動修法的過程當中,那也有跟這些身障團體,也有跟他們這個討論跟協調過啦。」

身障團體呼籲行政院各部會,退回修訂草案版本,重啟民間與政府共同協商的修法程序,回應身權公約的精神,讓身障者有居住選擇權,可以尊嚴的住在社區生活,融入社區。

新聞連結:政院版《身權法》修正案排審 身障團體批內容違反CRPD精神

2022年11月22日 星期二

2022東吳人權週 x「國際人權公約審查,然後呢?」系列論壇


2022的東吳人權週即將在12月份登場
有在關心人權議題的朋友們,一定知道今年有多個國際人權公約審查(審好審滿),先是兩公約、CRPD,然後上週CRC以及接著的CEDAW!!!
因此人權學程與張佛泉人權研究中心就要利用12月的時間,來舉辦三場公約審查後的論壇,不僅只是對於人權公約的規範與機制討論,更是希望能夠知道審查結束的下一步?
馬上奉上第一場論壇資訊:
身心障礙權利者公約(The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CRPD)
主持:
周怡君|東吳大學社會學系兼人權學程主任
與談人:
孫迺翊|台灣大學法律系教授
林君潔| 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理事長
廖福源|台灣精神健康改革聯盟召集人
★時間:2022年12月5日(一)13:00-15:00
★地點:東吳大學外雙溪校區第二教研D813勉齋研討室
合辦單位:臺灣障礙研究學會 Taiwan Society for Disability Studies
表單連結

2022年11月9日 星期三

立法院公聽會: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現況與展望及修法方向


投影片連結

投影片文字檔:
社團法人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 理事長 林君潔
有關身心障礙者參與及代表:
● 修法過程是否有足夠的身心障礙個人及團體(DPO)充分參與?
● 目前困境:相關政策、服務提供,未落實障礙者本人或團體的實質參與,參與比例過少,障礙者往往僅受邀發表想法,最後決定仍由專家學者或政府決定。
● 身心障礙團體 (DPOs) 定義不明,應修法明定。
● 身心障礙團體 (DPOs)無法有效獲得政府支持,發展受限。政府應提供經費及無障礙措施,實質支持障礙者自組組織、參與政策擬定、服務提供、社群連結等。
● 各級決策者必須讓各種不同障礙者,包括以下類別的組織積極參與決策過程:障礙婦女、障礙老人、障礙兒童、原住民、心理社會障礙者及心智障礙者等組織。

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
第十九條 自立生活與社區融合
本公約締約各國確認,所有身心障礙者享有在社區中生活的平等權利以及與其他人同等的選擇,應當採取有效和適當的措施,以便於身心障礙者充分享有這項權利,充分融合參與社區,包括確保:
(一)身心障礙者有機會在與其他人平等的基礎上選擇居住地點,選擇在那裡及與那些人一起生活,而不是被迫按特定的居住安排來生活。
(二)身心障礙者獲得各種居家、住所和其他社區支持服務,包括必要的個人協助,協助他們在社區生活和社區融合,避免與社區隔絕或隔離。
(三)身心障礙者可以在平等基礎上享用為大眾提供的社區服務和設施,且這些服務和設施符合他們的需要。

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一次國際審查委員會結論性意見與建議
自立生活與融合社區 (第 19 條) 第53點次國際審查委員會建議:
a) 國家發展有規劃期程之計畫,逐步使住宿機構及其他規模之特定居住安排予以退場,以確保身心障礙者可選擇居住地點、方式及同住者,並推廣自立生活, 包括適當增加各類社區型服務之經費。
b) 國家發展有規劃期程之計畫,提供身心障礙者適當支持,協助其居住並積極參與社區,避免隔離與孤立。以及
自立生活與融合社區 (第 19 條) 第53點次國際審查委員會建議:
c) 個人協助服務預算應納入國家正式預算,以確保經費符合穩定、可預期及公開原則,此類個人協助包括:
●根據個別需求評估,提供個人直接給付,以確保其足以獨立生活,取得協助服務,以具競爭力的薪資雇用個人助理,無需自行負擔相關費用。
●針對個別需求提供客製化服務,以於招聘、訓練、監督助理時,協助身心障礙者按其個別要求、生活環境及偏好做出決定。以及
●身心障礙者具有專屬個人助理,無需與他人共用。個人協助在品質及數量方 面,均應足以確保身心障礙者無需依賴他人,並實現個人潛能。

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二次國際審查委員會結論性意見與建議
自立生活與融合社區 (第 19 條) 第86點次 國際審查委員會建議國家:
a. 與身心障礙者、家庭、社區、住房和支持服務提供者以及專業人員等群體密切合作,制定非機構化策略,並制定有時限的計畫,以確保身心障礙者能夠選擇在那裡生活、怎麼生活以及和誰生活,從而使他們能夠生活在自己的社區並積極參與其中。同時,他們也有資格獲得必要的支持,不論其居住地點
b. 擴大提供個人助理,以提高身心障礙者對自己的生活進行控制。
c. 修訂輔具的分配系統以符合新開發的器材,並在不造成身心障礙者造成經濟困難下確保他們在全國都可獲得。
d. 修訂《身心障礙者權利保障法》和《精神衛生法》,以保證身心障礙者獲得社區支持服務,防止隔離和孤立。

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二次國際審查委員會結論性意見與建議
自立生活與融合社區 (第 19 條) 第86點次 國際審查委員會建議國家:
e. 確保協調不同部門和部會之間的支持和服務,以及在轉銜時期,如從教育到就業,或從家庭住宅到個人住宅。
f. 制定計劃,確保社會工作者和其他專業人員接受培訓,瞭解如何以保障身心障礙者權利的方式支持社會心理和其他身心障礙者,而不是以身心障礙醫療模式為基礎。
g. 確保對自立生活的資金財源不是依靠公益彩券回饋金,而是成為官方預算撥款。
h. 為身心障礙者的住房選擇私人營業者制定標準。並建立投訴和問責機制,以處理虐待問題。
國際人權公約第三次國際審查委員會結論性意見與建議
社會保障(第 9 條)
48.審查委員會建議向所有有需要的人,特別是那些在居住地沒有戶口的人,提供適當 的社會救助。委員會還建議政府為身心障礙者的長期照顧提供更多的個人協助服務

自立生活的居住選擇
先進國家,甚或鄰近之韓國,皆以尊重障礙者自己的選擇,支持障礙者可以選擇居住處,包括選擇居住在社區,也允許住在機構的預算移轉到社區,作為支持人力的支出,同時也提供從住宿機構搬到社區居住的相關費用,如房租補助、傢俱費用、日常用品的購買、提供支持陪伴購買食物、烹煮等日常之個人協助服務。
新增第四十九條之一
為避免身心障礙者被孤立或被隔離於社區之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提供宜居之協助。身心障礙者得自主選擇住所,任何人不得強迫其接受住宿式照顧服務; 已經入住在住宿型機構者,有權利選擇搬到和一般人一樣的社區居住。
主管機關應尊重身心障礙者意願,主動規劃社區支持服務,包括住宿式照顧服務資源移轉至社區支持服務;主管機關應提供轉銜支持補助金額,滿足住機構者搬到社區居住之需求,直到身心障礙者社區支持服務都到位。
前項社區支持服務指個人協助服務、交通、房屋租賃補助、同儕支持服務及其他社區支持服務等。

先進國家,甚或鄰近之韓國,皆以尊重障礙者自己的選擇,支持障礙者可以選擇居住處,包括選擇居住在社區,也允許住在機構的預算移轉到社區,作為支持人力的支出,同時也提供從住宿機構搬到社區居住的相關費用,如房租補助、傢俱費用、日常用品的購買、提供支持陪伴購買食物、烹煮等日常之個人協助服務。
新增一條:社區居住
第四十九條之二
為使身心障礙者平等融入社會,確保個人自主和自立,肯認身心障礙者得自主選擇住所,中央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提供身心障礙者社區居住服務,所需預算應優先編列。
前項社區居住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
有關個人協助(個人助理服務)
(涉及條文: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0條、個人照顧辦法第69、70、71條)
1、協助障礙者實踐自立生活:
有選擇權、決定權,安排自己的生活
2、協助障礙者減少生活障礙(不分障別)
3、讓障礙者可以和一般人一樣,成為兒女、父母…等任何社會角色,擁有休閒娛樂、運動生活,在各行各業發展。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第 50 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依需求評估結果辦理下列服務,提供身心障礙者獲得所需之個人支持及照顧,促進其生活品質、社會參與及自立生活:
• 一、居家照顧。
• 二、生活重建。
• 三、心理重建。
• 四、社區居住。
• 五、婚姻及生育輔導。
• 六、日間及住宿式照顧。
• 七、家庭托顧。
• 八、課後照顧。
• 九、自立生活支持服務。
十、其他有關身心障礙者個人照顧之服務。

修法之必要
● 第 50 條第 9 項明定「自立生活支持服務」,其內容包含同儕支持與個人助理服務,易造成語意上誤解為具備此二項服務即可自立生活,忽略資訊、行動 與交通無障礙、輔具、居住協助、就學、就業等多元面向。
● 應將個人助理服務、同儕支持獨立出來各自成一個條文或篇章
應修法保障權益
● 個助服務量能不足,依衛福部統計資料:2020 年全台僅有 512 位個助,提供服務給689 位障礙者。但截至今 (2022) 年 3 月 9 日為止,全台 120 萬名障礙者中,就有超過 20 萬名重度和 14 萬名極重度的障礙者,合計 346,363 人。然各縣市僅有 1 或 2 個服務單位,量能嚴重不足,無法回應障礙者服務需求。
● 依衛福部調查各縣市辦理自立生活支持服務之個人助理服務情形統計顯示,2020 年的服務情形統計,所有申請服務的障礙者平均分配到的個人助理服務時數,每週僅有 4.6 小時,每日僅有 0.67 小時。
應修法保障權益
● 1、根據「105年身心障礙者生活狀況及需求調查報告」調查顯示,身心障礙者居住在教養、養護機構主要原因,以「家人或親屬無法照顧」者占58.65%最多
● 2、十年間已發生百起照護殺人案件
● 3、過度依賴家庭,但現今社會結構改變,未婚、單親、雙薪家庭人口驟增,不應再以家庭為中心,再將照顧壓力轉放到家庭、婦女或個人身上。應正視台灣公共照護政策問題。
● 4、過度依賴外籍移工,近年輸出入國人權意識抬頭,加上疫情影響,應正視台灣公共照護政策問題。

應修法保障權益

1、根據「105年身心障礙者生活狀況及需求調查報告」調查顯示,身心障礙者居住在教養、養護機構主要原因,以「家人或親屬無法照顧」者占58.65%最多
2、十年間已發生百起照護殺人案件
3、過度依賴家庭,但現今社會結構改變,未婚、單親、雙薪家庭人口驟增,不應再以家庭為中心,再將照顧壓力轉放到家庭、婦女或個人身上。應正視台灣公共照護政策問題。
4、過度依賴外籍移工,近年輸出入國人權意識抬頭,加上疫情影響,應正視台灣公共照護政策問題。
應修法保障權益
1、財源不足且不穩:雖國家宣稱目前服務財源正式且穩定,惟身為直轄市之臺南市仍於 2019 年時,發生財源不足, 導致障礙者無法使用時數的狀況。接連著花蓮亦發生同樣問題。至今2022年嘉義也發生因財源不足,欲停止或減少障礙者原有個人助理服務之時數之窘境。
2、障礙者申請服務受限、未有主導權:
(1) 目前申請資格不包含未成年之障礙者,許多縣市僅限肢體障礙者才能申請服務。
(2) 單方面決定、限制服務內容及時間;或要求障礙者寫自立生活計畫書, 經審查通過始可申請服務;也會要求鉅細彌遺報告行踨,導致障礙者毫無尊嚴及隱私可言。某些單位要求障礙者需於服務結束或進行中要拍照證明。
(3)時數不足,無法自立生活,每月最高僅提供60小時個人助理服務
(4)自付額過高。障礙者多屬經濟弱勢,若每月使用60小時服務,自付額將高達3600元

應修法保障權益
1、應修法納入 CRPD 第 5 號一般性意見,訂定完整的個人協助條文及細則,保障各縣市的服務使用者享有一致權利。
2、由障礙者決定自己的自立生活,包括參與決定其個人助理如何提供、由誰提供、在哪裡提供、個人助理的訓練與督導、 經費提供的方式 (直接給付與否)。障礙者是使用服務的主體,包括參與個助與居服人力服務如何切割、整合與流通使用等討論與決策。
3、應放寬服務申請資格,盤點實際需求與資源,訂定中央與地方政府預算編列比例,依各障別、障礙程度之需求核定其補助及使用時數。
4、障礙者多屬經濟弱勢,應提高自付額補助,服務補助之審核,應將成年障礙者之資產、收入與其家人分開計算 。
5、應保障身心障礙者能安心安全表達意見,應設置獨立輔導及申訴機制。
6、保障個人助理工作條件。
感謝聆聽指教!!

立委批公車無障礙險象多 交通部竟回應「不是我管的」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15年沒有大修,今年終於要與時俱進,朝野立委提出多達近20個版本,並持續與社會對話。立法院今舉行「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現況與展望及修法方向」公聽會,談到障礙者面臨各種不平等甚至受辱情境,衛福部和交通部的拖延和推諉,連執政黨立委都看不下去。

民進黨立委洪申翰指出,三年疫情快到尾聲了,衛福部連身心障礙者的疫情因應指引都沒訂出來,簡直可笑;市區公車一再發生無障礙設施形同虛設的危險事件,交通部只會說「這不是我管的」,根本卸責。公聽會的最後,交通部回應「相關機關都有『首長信箱』可以聯繫。」

洪申翰表示,整體防疫過程中身心障礙者遭遇到無數不平等情境,受辱感很深,因為主管機關衛福部根本沒有設想過疫情期間要如何幫助身心障礙者,相關作為都不夠系統化,動作又慢,到現在疫情都要結束了,竟然連身心障礙者的疫情因應指引都還訂不出來,實在是太可笑了。

另外,洪申翰指出,許多身障者都分享過搭乘市區公車的經驗,那些影片每次看到了令人非常難受。有些是公車司機根本不知道怎麼使用無障礙設備,包括安全帶也不會扣,最後竟然把輪椅跟公車欄杆綁在一起。還有看到電動輪椅還在斜板上,司機卻直接按下收板按鍵,身障朋友就直接摔落。跟交通部反映這些情形,得到的答覆是「市區公車不是我管的。」

洪申翰質疑,交通部真的什麼都沒辦法做嗎?毫無手段,只能讓這種畫面重複出現嗎?這是無法被接受的。他認為交通部總要統籌司機的教育訓練。現在的法令就是有太多的缺乏,甚至連問題發生以後回應的速度都很慢、做表面、還推諉卸責,希望相關單位提出檢討和回應。

身心障礙者聯盟理事長劉金鐘也說,九成以上的交通無障礙申訴都是在市區公車,但這塊根本沒人管,公總也是一樣兩手一攤說不是他的事情,相關單位每個都異口同聲說「有啊,都有訓練啊」,但為什麼同樣的錯誤還是一再發生,而且愈來愈多?

國民黨立委陳以信則建議,交通部應設置單一窗口,專門受理無障礙申訴。陳以信說,他的助理就是腦性麻痺患者,每天搭高鐵從桃園到台北上班,一路檢驗路程中無障礙的通暢度,曾經發現路面高低差對他造成危險。但在解決過程中,發現得自己找很多單位、費很多功夫去處理。

陳以信說,交通無障礙的通報程序,似乎就是缺少一個專門的窗口,現在還有多少應該是無障礙的空間,根本沒有人幫忙看。交通部不應該讓個人去處理這麼繁雜的程序問題,連國會助理要做都不容易了,更何況是一般人。

陳以信也提案,希望將身障車位比例從2%提高到5%。他說,目前規定是50個停車格就要有一個身心障礙專用車位,比例實在太低。另外,他也呼籲應容許障礙者同時聘請個人助理和外籍看護工,目前請了A就不能請B的互斥規定是不合理的。

陳以信說,個人助理是協助工作,外籍看護工是協助個人生活,兩者工作未必完成相同,更何況外籍看護工的費用還是身障者自行支付的,種種情況都顯示,勞動部應該要考慮兩者脫鉤處理。

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理事長林君潔指出,現在個人助理及自立生活相關的預算,非常不足且不穩定,這也是CRPD國際審查委員的結論性意見和建議屢次提到的。每個身心障礙者平均只能分配到每天0.67小時的協助,這樣要怎麼在社區生活呢?

「國際審查都已經辦過那麼多次,仍沒有任何改變,我們非常痛心。」林君潔呼籲,相關單位應先盤點實際需求並依此編列經費,另外也要在身權法以專章載明個人助理的時數和費用。

陽明交通大學衛生福利研究所教授周月清也呼籲,應效法日韓等先進國家,新增「個人協助」專章,由障礙者來決定誰是他的個人助理、協助內容、協助方式,要包括各種障別,也要包括有聘請外籍看護的障礙者,甚至應將法案正名為「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權益保障法。」

台灣受苦者群聚會發起人李昀說,「自立生活」應該是整個法的宗旨,而不只是一個條文或一項服務。希望社區建置同儕主導的據點,可以讓人尋求歸屬和支持,障礙者可以扮演不同的角色,狀況不好想自殺的時候有地方可以去,狀況好的時候可以去幫助別人,也可以媒和使用經驗和服務,真正讓人活得有盼望。

新聞連結:立委批公車無障礙險象多 交通部竟回應「不是我管的」


2022年10月20日 星期四

本聯盟受邀【人權星期三@CRPD 結論性意見評析】發表

人權星期三@CRPD 結論性意見評析

今年(2022年)八月初,台灣舉辦為期三天的「CRPD 第二次國家報告國審查」,五位國際審查委員,於會後提出118點次的結論性意見。本聯盟秘書長:莊棋銘以及團體會員《社團法人嘉義市新世界自立生活協會》總幹事:張育瑄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之邀請,於10/19擔任【人權星期三@CRPD 結論性意見評析:台灣審查史上最長結論性意見,然後?】講者。從結論性意見出發,分享從當事者觀點,政府應盡責任與義務,未來落實CRPD的時程計畫、民間單位願景等。

其中本聯盟提出目前身心障礙者證明著重功能評估,缺乏從「實際需求」觀點給予支持。各項法定服務申請流程複雜,自負額太高,造成使用上門檻過多。且無障礙環境、資訊平權缺乏,都造成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的困難。最後本聯盟強調「沒有我們的參與,不要替我們做決定!」障礙者當事者參與的重要性。

團體會員《社團法人嘉義市新世界自立生活協會》總幹事:張育瑄 則分享城鄉差距,造成偏遠地區無障礙設施不足、人行道不平、大眾運輸工具缺乏、障礙者缺乏足夠的支持服務、意識提昇不足(慈善觀點),都造成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的困難。

#照片感謝友團《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提供

人權星期三@CRPD 結論性意見評析 臉書直播

《衛生福利部》-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二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中、英文版之說明(翻譯初稿)

 

2022年10月9日 星期日

【人權星期三@CRPD 結論性意見評析:台灣審查史上最長結論性意見,然後?】

 


今 (2022) 年 8 月初,受疫情影響的 CRPD 第二次國家報告國審查,隨結論性意見發表告一段落。結論性意見由五位國際專家組成的審查委員會提出,以政府與民間團體提交的書面資料和審查會議上建設性對話為底,針對台灣政府的公約落實進行問題診斷,並且提出建議。今年 CRPD 結論性意見,是台灣公約審查史上最長的一份,且有別於上次的架構,更參考兩公約作法,先整體性地提出一般性建議,才針對公約條文進行逐條問題診斷和建議。

結論性意見發表後,政府將以其為基礎,跟權責機關和民間團體研商,並逐條提出行動回應表,作為往後 4 年落實 CRPD 的追蹤管考計畫。而台灣在地障礙團體和民間團體,時隔 5 年再次取得國際專家對於台灣落實 CRPD 的診斷意見與建議,對此份結論性意見有何評價?又有哪些內容可作為後續權利倡議行動的著力點,並且可能發展成哪些推進方向?

10 月的人權星期三,人約盟在政府召開追蹤管考會議前,邀請共同參與和完成本次審查的團體,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秘書長莊棋銘、嘉義市新世界自立生活協會總幹事張育瑄、台灣聾人聯盟秘書長詹富娟,以及臺灣精神健康改革聯盟召集人廖福源,從障礙身分、關切議題和權利倡議等不同角度,與我們分享對這次結論性意見的評析與期待,不僅冀望讓關心障礙權利的你我一起學習了解台灣障礙倡權的實務狀況,也期許透過現場意見交換與討論,一起探尋可能的推動方法,邁向建立一個更適合所有人生活的環境與國家。

國際審查委員會在本次結論性意見寫道「一個高層次的願景是被需要的,以便確保法律、政策、法規、預算分配和實務方面都改變的策略,從封閉的集中照顧到獨立的社區生活;從隔離到融合;從施捨到勞動力市場參與;從替代性決策到支持性決策以行使法律能力;從特殊教育的隔離班級到不同兒童共同分享童年的融合教育;從以診斷為主導的干預到滿足個人需要和想望的客制化/個人化支持。」然而要實現所謂的高層次願景,除了政府政治意志外,仍需要民間團體與公民社會每一個練達的倡議策略和穩健的監督步伐。邀請關心障礙權利的你參與本月人權星期三,一起討論 CRPD 結論性意見,作為障礙權利倡議工具的可能方法。

【人權星期三@CRPD 結論性意見評析:台灣審查史上最長結論性意見,然後?】
時間:2022 年 10 月 19 日 19:00-21:30

地點:左轉有書 (台北市中正區鎮江街 3-1 號)
報名連結:https://neti.cc/2J9lkzg

主持:
黃嵩立|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召集人
​講者:
莊棋銘|社團法人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秘書長
張育瑄|社團法人嘉義市新世界自立生活協會總幹事
詹富娟|台灣聾人聯盟秘書長
廖福源|#臺灣精神健康改革聯盟 召集人

※因應防疫措施,本次活動主辦單位與場地將實施已下防疫措施,請參與者留意、配合:
◆ 若講者或工作人員確診,將研擬講座替代方案並即時公告與通知報名者;
◆ 線上報名系統為預估人數用,未能確保現場座位,且若現場容留人數達場館上限,將關閉入場,建議準時入場參與講座;
◆ 參與者請一律配戴口罩入場,如未配戴口罩將不予入場;
◆ 現場備有酒精,入場前請先噴酒精或洗手進行消毒;
◆ 有疑似症狀或身體不適請先在家休息。

2022年9月20日 星期二

【人權非星期三@ (不該) 被法規政策存而不論的障礙人權】



2022 年,COVID-19 全球蔓延已超過兩年,然而身在台灣的重度障礙者玉姐在確診後,按疫情期間社政提供服務的慣例,使其無法持續近用人力支持服務,甚至急診室和專責病房的醫護與助理人員制度,也無法提供足以支持玉姐享有與他人同等的住院品質。唯有自籌經費聘僱一天一萬元的照護者,才得以維持玉姐確診住院時的基本生活需求。歷經 COVID-19 兩年、挺過三級警戒且邊境管制逐漸開放的台灣,防疫政策擘劃仍一次次忽略、戕害或犧牲障礙者需求,嚴重加劇疫情對障礙人權所產生的不利影響。誠如障礙團體與人約盟自 2020 年起不斷提出呼籲的,「疫情底下各種『環境與制度的障礙』並非因疫情才產生,而是疫情凸顯了平日既存的問題」。即使 CRPD 具國內法效力將滿 8 年,且已完成 2 次公約審查,台灣政府至今未能實現障礙主流化,以確保研擬與制定各式法律、規範與政策時,妥善考量障礙人權與落實障礙參與。

玉姐染疫期間與其日常生活境遇,以及 8 月初 CRPD 委員會發布台灣公約審查史上最長的結論性意見,正是政府政策無法實現 CRPD 意旨的鐵錚錚例證。

9 月加開的人權非星期三,人約盟邀請重度障礙當事人玉姐擔任主講、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理事長林君潔進行與談,並由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長黃怡碧擔任主持人。
玉姐將以自身經驗,探討在台灣的重度障礙者選擇居住在社區自立生活,而不選擇住進機構、或勞煩親屬 [或無親屬可勞煩] 照顧何其窒礙難行?而當政策與服務在實現自立生活已困難重重的情況下,疫情期間染疫住院時又有哪些光怪陸離的遭遇?林君潔理事長則將透過障礙倡權與個案支持工作的實踐與發現,梳理台灣現行法規與政策失信於落實自立生活的部分,並討論與落實自立生活相輔相成的法規與政策,能如何使障礙者確實成為公民、政治、經濟、社會與文化等各項權利的權利主體?黃怡碧執行長作為主持人,將以 CRPD 意旨與聯合國核心人權公約的堅實理解為梭,在講座進行過程織起障礙個體經驗與台灣在地障礙倡權工作。

本屆 CRPD 審查委員 Janet Meagher 女士指出 「沒有所謂的障礙者權利,因為障權就是人權。」但障礙人權在法規政策的研議制定過程仍屢遭非自願讓渡。邀請想更多了解障礙作為人類多樣性體現的你,參與本場人權非星期三線上講座,共同思考 CRPD 所欲促成之障礙主流化在台灣落實的可能方向。

【人權非星期三@ (不該) 被法規政策存而不論的障礙人權】
時間:2022 年 9 月 27 日 (二) 19:00-21:30
地點:線上講座。Google Meet 連結於填妥報名表後同步寄送至報名信箱。
主持:黃怡碧|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長
主講:玉 姐|重度障礙當事人
與談:林君潔|社團法人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理事長、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總幹事
報名連結:https://neti.cc/WnO42aR


圖片來源:Unsplas

2022年9月2日 星期五

莊棋銘/時隔5年,障權向前了嗎?3大省思檢視臺灣 CRPD 成績單



撰文/莊棋銘 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祕書長、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宣廣組長

受新冠肺炎疫情(COVID-19)影響,原定在 2021 年舉行的「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第 2 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順延至今年 8 月初,由來自 5 國的 5 位國際人權專家組成審查委員會,展開為期 3 天的國際審查。

然而,從上一次 2017 年的國際審查會議起算,這 5 年來,在身心障礙權益方面的落實,臺灣更進步了嗎?顯然是非常有限的。我將以參與 CRPD 國際審查的經驗,列舉 3 項事例,說明臺灣落實 CRPD 的未盡之處。
1. 慈善救助與醫療觀點當道,嚴重低估需求

首先,是對於「身心障礙者」的定義。2017 年,CRPD 國際審查結束後,由國際人權專家組成的審查委員會提出「初次國家報告結論性意見」,裡面提到,臺灣判定身心障礙者的方式,是根據國際衛生組織(WHO)的「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系統」(ICF)。

在 ICF 的架構中,包括「身體功能與結構」和「活動參與及環境面向」2 大層面,後者意味著障礙認定需考量「外在環境」對障礙程度的影響,以及障礙者參與社會活動的需求,也就是將身心障礙的討論從慈善(依賴救助)與醫療(身體損傷)模式,轉向到社會模式(外在環境讓人無法平等參與社會)。

然而,臺灣雖然在 2012 年便改採 ICF 認定,卻僅聚焦於第 1 層面的「個人先天」或「醫學缺損」所產生的各種案例,忽略了第 2 層面,也就是「環境因素」造成的阻礙。國際委員明確指出,當前政府對於構成身心障礙的環境因素,缺乏完整的調查與認識。
CRPD 國際審查委員珍妮特・米格(Janet Meagher)盼臺灣社會各系統、組織間能合作,讓障礙者成為主流社會成員之一。攝影/曾玉婷

審查委員金亨植表示,審查後的結論性意見不只是講給身心障礙者聽,而是整個社會都要能了解跟分享。攝影/曾玉婷

根據 WHO 的研究,全球身心障礙者約占總人口數的 15%,但在臺灣,「法定的」身心障礙者,也就是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僅有 5.1%,和國際上的普遍狀況存在落差。

更別說,民間團體長年倡議的「單耳重度失聰」、「單眼失明」等狀況,本應正視其生活上的影響、納入身心障礙證明,政府卻充耳不聞,「學習障礙」、「情緒障礙」等障礙特質較為「隱性」的身心障礙者就更容易被忽略了。

若國家無法精準描述障礙人口的基數,將難以建立跨部會的支持系統,實踐 CRPD 的精神與目標。因此,改變目前偏重「慈善救助與生物醫學觀點」的身心障礙鑑定體系,朝向身心障礙「需求」證明的方向,認同身心障礙者是擁有權利的主體,以「支持」觀點代替「功能缺失」的思維,才是應邁進的方向。
2. 就業困難且限制多、服務用不到

自 80 年代後,臺灣傳統大家庭社會式微,以往多由父母、手足等家人照顧的身心障礙者,很難再盼望至親家人承擔「長期照顧」的責任,近年也發生多起「照顧殺人」的人間悲劇,不堪長期照顧負荷與壓力的照顧者,選擇結束被照顧者(與自己)的生命。

這樣的現象,國家理應積極介入。可惜的是,政府錯誤將「身心障礙者」的多元需求與「退休年長者」的長照觀點綑綁在一起。

現行的長照政策,將身心障礙者也納入服務對象,然而長照政策是因應高齡化社會而建置,以「照顧」與「醫療為重」的思維出發,忽略了不同年齡層的身心障礙者有就學進修、就業升遷、人際網絡、社區融合、社會參與等多元需求,以致於服務與資源皆不到位,和 CRPD 強調的「支持」精神也背道而馳。
多個民間團體與身心障礙者,共同參與 CRPD 第 2 次國際審查會議。圖/取自王幼玲 fb 公開頁面

8/6,民間團體召開 CRPD 國際審查會後民間記者會,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祕書長莊棋銘,呼籲政府提高障礙者的服務量能。攝影/曾玉婷

本次 CRPD 國際審查委員也特別強調,臺灣的身心障礙者缺乏足夠的就業管道,且容易被限定在特定的工作類型,平均薪資還僅有一般社會人士的 7 成,加上各種社會服務、輪椅輔具等都需要負擔「自付額」才能使用,使得身心障礙者更容易落入貧窮線以下。

更別說,各項法定服務往往只有「具中低收入資格者」才能全額補助,造成大部分的身心障礙者負擔不起,這些理應開放給所有需求者的法定服務,往往看得到,卻吃不到。

政府應積極調查國內身心障礙者的貧窮問題,給予適當的經濟補助,補助也不應以現行的「家戶所得」為資格標準(計算整體家戶所得來判斷個人是否有經濟需求),而應以「個人所得」來計算、衡量需求,才能貼近真實樣態。

由此,才有機會建構合理的身心障礙支持體系,杜絕一再發生的「照顧悲劇」。也只有「可及」且「充足」的資源投入社區支持系統,CRPD 強調的「社區融合」才不至於淪為空談。
3. 「障礙者參與」代表性不足,流於形式

今年 6/30 ,行政院通過「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修法草案,其中增訂第 10 條要提高身心障礙者代表組成的比例,規範「各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小組」中,由身心障礙者擔任委員的比例不能少於 1/4,跟民間期望的「至少 1/2 以上為身心障礙者」有所落差。

且如果要符合 CRPD 精神,彰顯多元身心障礙者的「代表性」,那麼各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推動小組的障別組成應要「多元」,且具有「人權意識」,言論也不得違反 CRPD。
4 年一度的 CRPD 國際審查於 8 月初進行,5 位國際人權專家和臺灣政府、民間團體等共同檢視臺灣身心障礙者人權落實現況。圖/截自 CRPD 第 2 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直播影片

此外,公部門會議最常為人詬病的是,政府邀請「障礙團體」代表參與,只是為了「諮詢」意見,在「共識決」、「表決」等結論產出的過程卻沒有讓障礙團體參與,違反程序正義。政府時常對外宣稱「已經有請障礙者參與」,但參與者跟團體代表其實未必「同意」政府會議的結論與後續的行政措施。

這樣的「參與」形同流於形式,對身心障礙者而言,更像是沒經過同意的「背書」,長此以往,民間團體跟政府之間也將無法互信、互助、合作。
障權即人權,落實 CRPD 是社會進步的力量

最後,這次的國際審查會議於 8/6 結束後,審查委員針對臺灣身心障礙人權議題,發表了 118 條結論性意見,衛福部也舉辦了發布記者會

當日,在場政府官員人手一份結論性意見中文翻譯初稿,同樣參與事前準備與審查會議的民間團體,以及記者們卻苦無中文資料,難以於現場發問。

經民間團體表達後,衛福部才在最後關頭將文件以 E-mail 寄送給民間團體。主管機關對於參與審查的必備書面資料竟如此怠慢!試問我們如何期待未來 4 年、下一次國際審查前,政府能夠積極落實 CRPD,交出進步的成績單?

另外,本次國際審查中,5 位委員一致建議我國政府應搭配完整的數據監測與分析,從臺灣社會脈絡中發展出一套「身心障礙策略和行動計畫」,支持身心障礙者融入社區,避免遭受歧視,同時保障就學、就業、就醫、食、衣、住、行、娛樂、政治公民參與等權益。

我們深信「障權即人權」,每個人的生命過程中,都可能因疾病、老化、意外等因素面臨身心障礙的狀態,臺灣將在 2025 年成為「超高齡」社會(65 歲以上人口達 20%)。保障身心障礙者的權益,就是保障每位國民的權益,落實 CRPD 更是一股促使社會進步的力量。

投書連結:莊棋銘/時隔5年,障權向前了嗎?3大省思檢視臺灣 CRPD 成績單

2022年8月24日 星期三

基層醫師消除障礙好貼心 友善無障礙診所認證 記者會

 

本聯盟理事長:林君潔受邀參加《基層醫師消除障礙好貼心 友善無障礙診所認證 記者會》,經台北市醫師公會提供的資訊來看,截至目前為止台北市已有99家診所提供友善無障礙服務,達到「進得去 能看診」的小小里程碑。感謝台北市醫師公會先行發起這項計畫,並期待未來能有更多人一起關心、重視無障礙的議題,讓全台更多的診所逐步邁向無障礙環境空間,提供身心障礙朋友、長者或孕婦等民眾更有尊嚴且安全的就醫環境。
北投區:12家
1.和新診所
2.台北欣安耳鼻喉科診所
3.石牌實和復健診所
4.洪耳鼻喉科診所
5.祐民聯合診所
6.慈恩耳鼻喉科診所
7.翰譽耳鼻喉科診所
8.何叔芳小兒科診所
9.黃正宏診所
10.宏恩兒科診所
11.石牌鄭身心醫學診所
12.榮陽安心診所
中山區:11家
1.潘外科內科診所
2.龍江小兒科診所
3.民生承安診所
4.大直診所
5.寧康聯合診所
6.雙連婦產科小兒科診所
7.周賢章耳鼻喉科診所
8.正恩耳鼻喉科診所
9.榮星診所
10.生基婦產科診所
11.龍江固廉診所
松山區:8家
1.陳炳堅內科診所
2.双眼明眼科診所
3.閉新耳鼻喉科皮膚科聯合診所
4.悠適復健科診所
5.康瑞耳鼻喉科診所
6.民生翁耳鼻喉科診所
7.泰安親親家庭診所
8.佑達骨科診所
士林區:7家
1.鴻林診所
2.愛林診所
3.張虔熙小兒科診所
4.何小兒科診所
5.葉耳鼻喉科診所
6.榮清耳鼻喉科診所
7.橙光耳鼻喉科診所
大安區:22家
1.尹書田醫療財團法人書田泌尿科眼科診所
2.杏誠復健科診所
3.達仁診所
4.安東診所
5.敦南諾貝爾眼科診所
6.忠孝美麗爾診所
7.聯新國際診所
8.大安双眼明眼科診所
9.啟誠聯合診所
10.延吉美皮膚專科診所
11.信德診所
12.光慧診所
13.陳建銓鼻喉科診所
14.新長安診所
15.張國麟耳鼻喉科診所
16.安吉耳鼻喉科診所
17.松德診所
18.夏爾診所
19.珍世明眼科診所
20.御美診所
21.適群診所
22.永誠復健科診所
中正區:6家
1.美兆診所
2.丞泰耳鼻喉科診所
3.怡和診所
4.健康101診所
5.站前大學眼科診所
6.懷寧復健科診所
內湖區:12家
1.
8/22日本祐生復健科診所
2.康樂診所
3.富康復健科診所
4.仁弘耳鼻喉科診所
5.內湖美麗爾診所
6.陳森豐診所
7.成功耳鼻喉科診所
8.成安耳鼻喉科診所
9.紫陽復健科診所
10.禾馨內湖婦幼診所
11.禾馨民權婦幼診所
12.葫洲診所
南港區:3家
1.蔣小兒科診所
2.陳志鑫診所
3.李文珍小兒科診所
信義區:5家
1.張育驍診所
2.林應然小兒科診所
3.新詠康診所
4.信義邱婦產科診所
5.王寬仁診所
萬華區:7家
1.盧漢隆耳鼻喉科診所
2.漢宗小兒科診所
3.天行健診所
4.萬華衛康內科診所
5.蔣富強皮膚專科診所
6.光晶妍眼科診所
7.瑞生診所
文山區:6家
1.陳建業診所
2.洪佑承小兒專科診所
3.世誠耳鼻喉科診所
4.合康復健科診所
5.慶如診所
6.大豐耳鼻喉科診所

2022年8月11日 星期四

《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審查!民團控防疫規劃不完善,障礙者確診「照護費1天要1萬元」

 

(許玲瑄/台北報導)《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審查上週落幕,身障者抱怨政府很多事沒做好。例如,進得去的診所非常少,很多因為風水或防淹水,大門有約30公分的門檻,且沒有無障礙廁所;如住到防疫醫院,高昂看護費讓人吃不消,「一天一萬塊才能找到看護,七天就要七萬塊」。國家人權委員會也提到,身心障礙者與其照顧者,仍沒有確診或隔離的相關配套措施與參考指引。

時隔四年,國際審查委員這次特別關注,政府如何保障身心障礙者在疫情期間的資訊、醫療、生活機能等權益。身心障礙者團體批評衛福部,障礙者權益不斷被忽視,許多問題反應很久,但至今未解決,希望政府更重視身心障礙者的資訊近用權與健康權。衛福部回應說,目前已完成「身心障礙族群大型傳染病(COVID-19)因應指引」草案,將送請行政院審閱後公布。

聽語障者至今仍無即時諮詢管道 視障者無法操作確診通報APP

聲暉聯合會秘書長江以文在審查會議中細數,政府在制定確診通報、線上視訊看診、確診者關懷追蹤等服務流程時,皆未預先建置針對身心障礙者的相關配套服務,「疫情至今兩年,從中央到地方政府,防疫政策都未將身心障礙者需求納為防疫優先考量」。

她更指出,「至今仍有團體反應的問題未見改善」,包含防疫物資預約與確診個案自主回報系統,未建置無障礙網頁,導致障礙者無法操作,也未提供聽語障者的即時防疫諮詢管道。

目前僅有「健保快譯通APP」建置文字智能客服,但江以文強調,「若有個別或與隱私相關的事項要諮詢,無法接聽電話的聽障者、聾人,仍需真人以文字或手語進行溝通」,文字智能客服僅能滿足最基礎的需求。

視障聯盟監事呂鴻文表示,獨居的視障者身邊無人可協助,「在進行快篩和確診通報上有很大的困難」,只能透過電話、視訊或請志工幫忙,呼籲地方關懷中心應更主動、積極的給予協助,衛福部也應盡速將相關App無障礙化,「尤其要加強操作說明的宣導」。

身心障礙聯盟(身障盟)日前針對障礙者無法操作App的問題向衛福部反映,但衛福部的回應卻是「該系統為暫行措施,疫情緩解後將續行檢討系統功能增修存廢作業」。

身障盟秘書長洪心平認為,可以理解衛福部在疫情期間相當忙碌,但身心障礙者的需求要被正視,「不要再用一些理由來搪塞,應盡快做出回應。」

國際審查委員在會議中,特別針對疫情中身心障礙者的資訊近用權進行提問。翻攝「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Youtube頻道

障礙者診所就醫「門檻」高 民團:修法延宕8個月無進展

CRPD審查委員此次特別關注無障礙醫療設施的普及性,身障盟理事長劉金鐘在現場提到,疫情之下更顯醫療無障礙需求,「疫苗接種大多在診所進行,但身障朋友卻難以進入」,而推動建置無障礙診所的《醫療機構設置標準》修正草案,「在部份利益相關者的反對之下,延宕已8個月都未有進展」。

身障盟在報告中指出,COVID-19疫情期間政府鼓勵醫療分流,大型醫院暫停一般門診,許多身心障礙者因無法進入鄰近社區診所,只能被迫在門外看診或注射疫苗。雖然衛福部2021年推出《醫療機構設置無障礙就醫環境獎勵》計畫,但全台僅有6.1%的診所提出申請。

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秘書長莊棋銘,本身就是肢體障礙者,平常透過電動輪椅移動。他分享經驗,「進得去的診所非常少」,很多因為風水或防淹水,大門有約30公分的門檻,「手推輪椅也許搬一下還過得去,但電動輪椅非常重,很難進去」。

「就算大門進得去,也可能進不去診間」,莊棋銘說,他曾因為進不了,只能在診間門口、眾目睽睽之下看診。

此外,因為沒有無障礙廁所,也導致身障者就醫前,除了要苦苦搜尋進得去的診所外,還要在出門前先解決生理需求。

莊棋銘感嘆,沒有無障礙診所,導致肢體障礙者的就醫選擇大受侷限,「只能到中、大型醫院看診」,費用和時間成本都增加很多,更難配合分流就醫的政策。

衛福部醫事司醫事法規科長表示,《醫療機構設置標準》修正草案「仍在持續溝通中」,目前配合《醫療機構設置無障礙就醫環境獎勵》措施,委辦「就醫無礙管理中心計畫」,推廣無障礙就醫環境,「鼓勵診所自願改善」。

許多障礙者親自出席CRPD審議會,向國際審查委員反映身心障礙者在台的現況。翻攝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臉書

確診障礙者難找居服員 「住院看護一天要一萬元」

國家人權委員會也在CRPD平行審查報告中提到,截至報告提交時(今年5月),身心障礙者與其照顧者,仍沒有確診或隔離的相關配套措施與參考指引。

莊棋銘進一步說,依照衛福部規範,居服員照顧確診者需符合一定防疫規格或確診過。但障礙者確診後向服務派遣單位諮詢,仍經常「找不到人(照服員)」,「隔離後的支持照顧人力還是很缺乏」。

生活無法自理的身障者要怎麼辦?莊棋銘指出,有些較重度的障礙者最後只能住到防疫專責醫院,但醫院高昂看護費也讓人吃不消,「一天一萬塊才能找到看護,七天就要七萬塊」,而政府沒有提供任何補助,最終還是由民間團體協助支付。

衛福部回應,目前已完成「身心障礙族群大型傳染病(COVID-19)因應指引」草案,將於送請行政院身心障者權益推動小組委員及公共衛生專家學者完成審閱後公布。

身障盟秘書長洪心平提醒,指引只是廣泛的原則性要件,「更重要的還是加強地方政府對身心障礙者服務的知識與敏感度」。

莊棋銘認為,「支持脆弱族群的防疫系統,除了保護身心障礙者、獨居者本人外,也是避免疫情擴散、醫療量能崩潰的重要環節」,呼籲衛福部應盡速解決身障團體所提問題,長期來看,應建立緊急公衛事件下,到宅的社區支持服務(如送餐、醫療看診、居家照護),並建立配套措施。

新聞連結:《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審查!民團控防疫規劃不完善,障礙者確診「照護費1天要1萬元」

2022年8月8日 星期一

台灣身心障人權涵蓋面不足 審查會提意見


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 第二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落幕,並在8月6日舉行結論性意見記者會。國際委員提出,包括台灣在5月通過國家人權行動計劃,不過身心障礙人權涵蓋面不夠廣等等,共118點意見。由行政院政務委員林萬億代表接受,並表示政府相關部會將訂出期程,推動身心障者權利、往前邁進。
 

2022年8月6日 星期六

2022 CRPD 第二次國際審查會後民間記者會​(台自盟發言稿)


發言人:莊棋銘

職稱:秘書長

發言摘要:我們首先要沉痛的呼籲政府,不要再將障礙者的照顧責任推給家庭來承擔!請你們回應各地障礙者需求,逐年擴編公務預算,增加社區服務量能,增加人力服務時數滿足個別需求。據統計,台灣身心障礙者職場上平均工資低於全體就業國民,就業率僅有19%。台灣全國中低收入者中,竟高達45.5%的人是身心障礙者。這麼多人在貧窮線下掙扎,仍舊必須要負擔如長照、個人助理、社會住宅、輔具等高額的自付費用。政府竟然還在國際審查會上撒謊說已經補助低收入者全額的輔具費用,卻沒提他們早訂定了不合理的補助上限。這說明台灣的身心障礙者仍舊因各項收入和補助不足,而陷於困境,因此我們要求要有穩定現金補助以達到適足生活水準。另外,身心障礙者各項補助,應以個人總所得計算,與家戶所得分開計算。且不以戶籍地綑綁,應以實際居住地或生活圈為主。

另外,我們至今仍未見政府擬定去機構化的具體規劃,政府不斷補助興建機構。雖然機構看似比例不多,但許多政府所號稱的社區式服務,實際上仍掌控著障礙者的生活作息,間接限制了障礙者自主及社區融合的機會。

我們也呼籲政府落實障礙者參與,針對政策及服務品質要有公開、透明的第三方獨立監督機制,讓障礙者能毫無顧慮的反映問題,並積極邀請身心障礙者當事人與團體(DPO)參與會議共決。確保建立的社會服務與制度能落實CRPD的精神,使障礙者有尊嚴地自立於社會之中。

【採訪通知】2022 CRPD 第二次國際審查會後民間記者會

 

◆時間:2022 ​ 年 8 月 6 日 (六) 15:40 (緊接政府 CRPD 結論性意見發表會後)​
◆地點:台北國際會議中心 TICC 入口 2 外人行道 (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五段 1 號)​
CRPD 第二次國際審查會,在審查委員會發布結論性意見後正式結束。參與本屆公約審查的障礙團體與人權團體,將在結論性意見發表記者會後,即刻於台北國際會議中心 TICC 入口 2 (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五段 1 號) 前召開民間記者會,就本屆 CRPD 第二次國際審查的經驗、甫發表的結論性意見,以及包含自立生活、無障礙、工作權、教育權、障礙女性、障礙兒童、聾人/聽障、心理社會障礙與障礙者近用司法/刑事處遇等障礙權利的相關議題,發表觀察、回應和表達民間團體的意見。​
~~~敬請各媒體記者蒞臨採訪~~~​
▋統籌單位: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
▋共同主辦 (按筆順):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中華民國聽障人協會、中華民國聾人協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身心障礙兒童權利促進會、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台灣國際醫學聯盟、台灣障礙女性平權連線、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台灣聾人聯盟、同心圓社區復健中心、社區入家工作者專業促進聯盟、社團法人台北市行無礙資源推廣協會、社團法人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社團法人高雄市向陽自立生活協會、社團法人嘉義市新世界自立生活協會、社團法人臺南市夢城自立生活協會、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臺灣教育協會、臺灣精神受苦者群聚會、臺灣精神健康改革聯盟、臺灣精神康復者社區服務行動聯盟 (陸續邀請中)​
▋主持人:​
Yukih PuPuy|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活動企劃​
楊博宇|高雄市向陽自立生活協會理事長​
▋代表發言:​
黃嵩立|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召集人​
陳龍愛|臺南市夢城自立生活協會總幹事​
袁佳娣|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教育推廣專員​
莊棋銘|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秘書長​
黃淑芬|台灣聾人聯盟理事​
周倩如|台灣障礙女性平權連線理事長​
陳建穎|社團法人臺灣教育協會副理事長​
李 昀|臺灣精神受苦者群聚會發起人​
廖福源|臺灣精神健康改革聯盟召集人​
林俊儒|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兼任研究員​
林慈偉|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法務主任​
▋本次審查平行報告、平行回覆 #共同參與團體 (按筆順):​
LIMA 台灣原住民青年團、人本教育基金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手天使、台北市行無礙資源推廣協會、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台北律師公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身心障礙兒童權利促進會、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台灣國際醫學聯盟、台灣獄政工會、台灣精神受苦者群聚會、台灣障礙女性平權連線、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台灣聾人聯盟、同心圓社區復健中心、社區入家工作者專業促進聯盟、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康復之友聯盟、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聽障人協會、社團法人台灣酷兒權益推動聯盟、社團法人嘉義市心康復之友協會、財團法人天主教會新竹教區越南移工移民辦公室、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高雄市向陽自立生活協會、國際愛地芽協會台灣分會、新北市康復之友協會、新竹市原住民身心障礙者協會、嘉義市新世界自立生活協會、精神醫療與心理健康服務使用者聯盟、臺北市康復之友協會、臺灣失序者聯盟、臺灣社區居住與獨立生活聯盟、臺灣家連家精神健康教育協會、社團法人臺灣教育協會、臺灣精神健康改革聯盟、臺灣精神康復者社區服務行動聯盟、臺灣精神康復者聯盟​
▋新聞聯絡人:​
莊棋銘|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秘書長
▋圖片來源:司改會 Mi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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