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0日 星期三

「(國立故宮博物院)山坡地管制細部計畫案」相關會議

 

本聯盟秘書長莊棋銘,在今年4/2012/14參加壹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召開「(國立故宮博物院)山坡地管制細部計畫案」的相關會議。會議中討論到,故宮博物院未來計畫增設無障礙步道、電梯、地下通道等細部計畫,引發附近居民對於山坡地水土保持、防災的疑慮,經各界多次討論、場勘等,故宮將改善計畫(山限區)從14000平方公尺改為2000平方公尺,盡量維護山坡自然景觀與無障礙設施增設兩邊需求。

電梯通道後續也將跟台北捷運環狀線(北環段-y28車站)連通。本聯盟樂見故宮博物院考量到通用設計,增設無障礙設施,同時也呼籲工程要在「安全」前提下展開。

會議資料與申請單位及市府對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之回應說明見此連結


2023年12月19日 星期二

「身心障礙者職場合理調整行政指導草案」座談會

 

本聯盟參與勞動部-勞動力發展暑舉辦有關「身心障礙者職場合理調整行政指導草案」座談會,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理事長林君潔發言內容:(今年年底前可以提供文字建議,有需要提增修建議的請再和我們連絡)

1、合理調整在前言及定義說明中須先清楚明訂義務承擔方負有舉証責任,以明確保障雙方權利義務,且須經義務承擔方舉証認定確實有過度或不當負擔下才不構成歧視。所謂過度或不當負擔須包含考量是否已連結外部資源或申請補助經費狀況下。(很多情況下是雇主拒絕外部資源進入或抗拒主動申請。)這些都應在前頭一併清楚說明權責,而不是放在後面分散細節才說明。

2、雇主是義務承擔人也有可能是協調者,應提供相關教育訓練如:何謂合理調整及可能作法、障礙者類別及需求認識,或者提供諮詢服務、輔導機制協助雇主進行協商工作。

3、對於雇主提供訓練之外,對於員工亦須提供相關知識訓練並放入員工手冊或規範裡,讓每個人了解該政策係促進實質平等的措施並非特權,說明公司或單位有提供此措施,不論有顯性或隱性需求的人都可提出。以降低未來實行合理調整時,同事的誤解及壓力形成。亦較可促進討論如何互相分配工作或支援。

4、制度改善之列舉內容建議增修:彈性上下班時間、考績及升遷。

5、有關訓練部分應確保無障礙空間及服務後,若有未盡事宜再進行合理調整。(因為很多在職訓練一開始就未將無障礙空間及服務及交通納入思考規劃。)

6、有關福利部分應包含員工旅遊、聚餐或各種活動及健檢。

7、目前職務再設計大部分服務(輔具申請除外)是需要雇主同意或雇主申請。這會提高合理調整的困難度。

8、目前職務再設計服務中,職場人力協助有視協員、重度肢體障礙人力協助員、手翻員、聽打員,各項服務應整合並清楚寫入法規中,很多縣市的障礙者不知有重度肢體障礙人力協助服務,因為目前是歸納在「其他」中。或要查到很細的行政計劃才會找到相關文字。建議人力應整合,薪資也應共同討論整合。前述服務亦有每人每年度之「上限」,但以社政來說,個人助理服務已有判決說明不能訂定人力服務時數上限,應以當事人需求為中心評估協商。因此建議應依CRPD精神修訂職務再設計之規範、資源分配方式及未來預算編列規劃。以利合理調整及CRPD之落實。

9、合理調整之討論協商中資源不一定只來自勞動部,應整體盤點社政資源、教育、交通或民間各項資源。

10、有關附錄部分建議備註說明是附錄所列內容係參考用,因為合理調整是很個別化措施,並非肢體障礙或視覺障礙者等於是什麼需求,我們遇到心理社會障礙者需要辦公椅、易讀或聽打需求,肢體障礙需求平板或報讀軟體需求,障礙者也可能會是孕婦或家庭照顧者等等各種角色,因此還是要透過各別討論協商中找出適合方案。

11、建議未來還是要有專責窗口建立輔導機制、申訴機制,累積案量及專業度。

2023年12月17日 星期日

身障者政院陳情籲立專法 統一無障礙設施管理標準|20231217 公視晚間新聞

 

身障民眾出門常受限場所設置,無法像一般民眾便利,多個民間團體今(17)日到行政院陳情,希望設立無障礙專法,統一管理標準。行政院回應,已經請相關部會蒐集無障礙團體提出的問題,預計明年2到3月間完成盤點,檢視是否需要立專法處理。

「水淹到鼻子快滅頂」障團頂低溫喊話政院 疾呼立無障礙專法

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理事長林君潔(右)提到,目前法規對於無障礙規定過度狹隘。記者賴昀岫/攝影

「現在水淹到鼻子,不是穿高跟鞋呼吸,而是快要滅頂」,身障者代表疾呼,訂定無障礙專法,讓身障者不要連生活的空間都受到影響,行政院人權及轉型正義處代表回應,目前已請各部會盤點所轄單位資訊,將於明年1、2月展開總體檢,研議立專法的必要性。

即便今有冷氣團來襲,仍有一群身障者聚集到行政院門口,指出現行無障礙規範缺失眾多,無法因應障礙者需求,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副理事長劉家承說,我國無障礙相關行政規範逾37種,卻四散於各部會,且不一定具備強制性,應效仿美國身心障礙者法(ADA),讓障礙者可針對違法業者提起訴訟,透過法院要求強制改善和金錢賠償。

社團法人行無礙聯盟理事陳明里以二重疏洪道為例,為了阻擋機車進入自行車道,而設置了鐵製欄杆,使得以手搖車進入河堤的身障者被阻擋在外,連基本的遊憩權都被剝奪,有時候行人與輪椅使用者也被迫上馬路與車爭道。

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理事長林君潔指出,目前法規對於無障礙規定過度狹隘,認為只要有一處有無障礙廁所、通路、斜坡就符合標準了,「但我們去觀光景點不是為了去上廁所,而是為了享有和親友育樂的權益。」,但卻無法抵達觀景台、吊橋等場域,設施設備也沒也被保障在現在的法令中。

林君潔表示,無障礙設施在學校的各種類型教室、辦公室、社團場所等都要有可及性,以利讓障礙生和一般生一樣全面參與,否則10分鐘的下課時間,卻都要用來搶無障礙廁所和電梯;除硬體外,資訊無障礙的需求也被嚴重忽視,需要專法及專責單位,透過跨各部會橫向連結、輔導、協調、監督、接受申訴並累積專業,落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以保障身心障礙者基本人權。

台灣社會福利聯盟秘書長孫一信則表示,過去立法院已改善無障礙行動廁所、無障礙公共建築物、網頁、餐廳、便利商店、加油站、診所、公園路阻、森林遊樂區、騎樓及人行道等46項無障礙措施;不過將診所將無障礙列入設置標準部分,部分醫事團體認為,如診所在2樓以上難以設置,所以相關措施仍待努力。

行政院人權及轉型正義處參議張芫睿代表接受陳情時表示,行政院內部相當關注無障礙議題,目前已指示交通部、內政部、經濟部、衛福部等部會,盤點各部會現在碰到的無障礙問題,並進一步統合,是否由現在的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能否因應,盤點完畢,會檢視現行的身權法是否不足,或者是沒有落實,如有設立專法的需求,行政院當然就要研議專法來回應相關團體的需求,也請各界提出相關的意見。

身障團體代表指出,從最早的「殘障福利法」,再到「身心障礙者保護法」,2014年政府又將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 (CRPD)內國法化,走到了現今的身權法,這一路上可以看見障礙者權利上的翻轉。法規看似已具備充足,但現行的身權法,仍無法真正確保無障礙規範落實於台灣社會,才會疾呼應立專法。

新聞連結:「水淹到鼻子快滅頂」障團頂低溫喊話政院 疾呼立無障礙專法

身障團體籲制定「無障礙專法」 政院人權處收下連署書

今(17)日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等身障團體聚集在行政院前,要求政府制定具強制力的「無障礙專法」。(記者陳嘉怡攝)

〔記者陳嘉怡/台北報導〕我國身心障礙人口約120萬人,但許多公共空間缺乏無障礙設施,身障者欲申訴卻常求助無門。今(17)日眾多身障團體聚集在行政院前,要求政府制定具強制力的「無障礙專法」。行政院人權處今天也派代表收下連署書,表示已請各部會盤點身心障礙者在日常中可能面臨的問題。

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理事長林君潔表示,許多人認為只要有一處有無障礙廁所、斜坡就能滿足障礙者需求,但障礙者並非只需要上廁所,觀光景點的觀景台、遊具等也必須讓障礙者能抵達及使用,法庭及醫療院所的空間設置也應有完善無障礙規範。此外,資訊無障礙的需求也被嚴重忽視,許多網站只提供圖形驗證碼,導致視障者無所適從。

台灣身心障礙兒童權利促進會秘書長周淑菁提到,目前無障礙設施多未針對身障兒童進行設計,兒童常須非常克難地使用無障礙廁所等設施。中華民國聾人協會理事長黃淑芬則提到,目前政府提供聽打或手語服務多半限於公共事務,盼也能開放給私人用途,並盼政府培養更多聽打服務或手語翻譯的人員,讓聾人能與他人無障礙溝通。

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副理事長劉家承指出,現行「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無法落實真正的無障礙,我國無障礙相關行政規範逾37種,卻四散各部會且不一定具備強制性,身障者想要申訴,卻常求助無門或遇到政府機關互踢皮球。

劉家承認為,台灣應儘速制定「無障礙專法」保障身障者基本人權,政府可參考美國的身心障礙者法,讓障礙者可針對違法業者提起訴訟,透過法院要求強制改善和金錢賠償。此外,他也提到,並非只有身心障礙者需要無障礙環境,行動不便者、孕婦、使用嬰兒車或寵物推車的民眾都能受惠。

行政院人權處參議張芫睿表示,行政院已請各部會在明年1、2月前,盤點身障者可能面臨的無障礙問題,並檢討這些問題是未落實身權法,還是身權法有所不足需要修正、或者需要另立專法,也盼各界多提供意見。

身障者阻礙重重!批身權法只是寫好看 齊聚政院前求《無障礙專法》

目前除了硬體外,資訊的無障礙需求也被嚴重忽視(圖/記者黃仲丘攝影)

儘管冷氣團來襲,但一群身心障礙者於12月17日下午二時集結行政院門前聚集,疾呼應該要制定具有強制力的《無障礙專法》,讓身障者也有機會與一般人無異,參與基本的社會活動。對此,行政院人權及轉型正義處,也派代表正式接受身障者團體的訴求,並表示在明年一月二月將邀集交通部、經濟部、內政部、衛福部盤點身障問題,若認為現有的《身障者權益促進法》若確實有不足,必要時也將推動制定《無障礙專法》。

國內目前雖然已有《身心障礙者保護法》將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的身障平權入法,但由於未有強制力,實際上身障者的「無礙」環境並無改善。

社團法人行無礙聯盟理事陳明里表示,自《殘障福利法》後,到《身心障礙者保護法》身障團體為無障礙奮鬥30多年。但至今國內對於無障礙的法規標準就有將近37種,以二重疏洪道自行車道來說, 為了阻擋機車入自行車道,設置了鐵製欄杆,導致需要以手搖車進入河堤的身障者不得其門而入,連基本的遊憩都沒有辦法。

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理事長林君潔表示,目前法規對於無障礙規定過度狹隘,認為只要有一處有無障礙廁所、通路、斜坡就符合標準了,但障礙者去各個地方不是只要上廁所就好。

在學校須各種類型教室、辦公室、社團場所等都要有可及性,以利讓障礙生和一般生一樣全面參與,又如觀光景點之觀景台、遊具、餐廳等也必須讓障礙者能抵達、使用,法庭及醫療院所之空間設置更沒有完善無障礙規範,除了硬體之外,資訊無障礙的需求也被嚴重忽視。

因此我們需要專法及專責單位,跨各部會橫向連結、輔導、協調、監督、接受申訴並累積專業,落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以保障身心障礙者基本人權。

今日各身障團體提出包括無障礙法令不應雙重標準、建立障礙兒童人因工程人體計策數據,成立無障礙諮詢及陳情專線;國家必須視無障礙環境為必須履行之義務、無障礙專法保障身障兒童參與權利;成立國家級的無障礙環境委員會;訂定專法,促進遊戲公平性,保障障礙兒童遊戲權等7大訴求。

行政院人權及轉型正義處參議張芫睿也接下了身障團體的訴求,也派代表正式接受身障者團體的訴求,並表示在明年一月二月將邀集交通部、經濟部、內政部、衛福部盤點身障問題,若認為現有的《身障者權益促進法》若確實有不足,必要時也將推動制定《無障礙專法》。

台灣社會福利聯盟秘書長、民進黨立委吳玉琴辦公室主任孫一信表示,過去立法院已改善46項無障礙措施,包括無障礙行動廁所、無障礙公共建築物、網頁、餐廳、便利商店、加油站、診所、公園路阻、森林遊樂區、騎樓+人行道、

簡易升降設備VS電梯驗證、爬梯機醫材驗證、身障輔具驗證與進口、社會住宅興辦通用宅、樓梯附掛式升降椅VS建築法法規逃生淨寬、台鐵月台與車廂高度整平。孫一信坦言,診所將無障礙列入設置標準部分,由於部分基層醫師表示,若在二樓開設的診所在實務上就難以設置殘障坡道,因此最後仍遭到醫事團體反彈,這部分確實還需要努力。

身障團體盼無障礙專法 中央跨部會總體檢再研議

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等團體17日不畏低溫,在行政院大門口舉行記者會,呼籲立專法落實無障礙環境。中央社記者陳婕翎攝 112年12月17日

(中央社記者陳婕翎台北17日電)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等團體今天不畏低溫,集結在行政院門口,呼籲立專法落實無障礙環境。行政院人權及轉型正義處回應,明年1、2月各部會展開障礙總體檢,再討論專法必要性。

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副理事長劉家承在記者會表示,台灣有37種以上無障礙相關行政規範,四散各部會卻無強制力,造成推動無障礙環境成效不彰,台灣需要無障礙專法及專責單位,以利跨各部會橫向連結、輔導、協調、監督及接受申訴,保障身心障礙者基本人權。

行政院人權及轉型正義處參議張芫睿代表接受陳情,他說,中央持續關注無障礙議題,預計明年1、2月交通部、內政部、經濟部及衛生福利部將展開「有障礙」總體檢,盤點現在面臨的障礙問題,列舉及統合問題,檢討問題根源,釐清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能否改善。

張芫睿說,各部會盤點出的「有障礙」問題,可能與身權法不夠或未落實有關,若真的需要專法,會再進行下一步研議,評估改走立法解決問題可行性,中央有處理無障礙議題,如果需要修法或立無障礙專法,都會傾聽各界意見。

無障礙空間並非只有身障受惠,也有助於行動力漸漸退化的長者,台灣將邁入超高齡化社會,無障礙專法有必要性。行無礙聯盟理事陳明里說,台灣騎樓高低不一致隨處可見,行人與輪椅者被迫上馬路與車爭道,風景名勝區防止機車通行加裝路阻,變相阻礙障礙者通行。

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理事長林君潔提到,現有法規對無障礙規定狹隘,認為只要有無障礙廁所、通路及斜坡就符合標準,但障礙者前往各地不是只要上廁所就好,學校各種類型教室、辦公室等都要有可及性,觀光景點觀景台、遊具及餐廳等也得讓障礙者能抵達。

台灣有一群「折翼天使」,不只上學路障礙重重,到遊樂場享受童年更是一種奢侈,身障童盟創會理事長周淑菁說,內政部營建署所訂定人體工學尺寸是依據成人身高尺寸,不符合國小、國中學童,「合法但不合用」,加重障礙兒童生活自主學習時的困難。(編輯:管中維)1121217

無障礙設施無強制力 身障團體盼立專法

身障團體17日在行政院大門口召開記者會,呼籲設立《無障礙專法》。(Photo by 呂翔禾/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要求設立無障礙措施的《身權法》沒有強制力,讓台灣很難推動無障礙環境!」許多身障團體17日在行政院門口抗議,要求行政院設立專法,強制建物要蓋一定比例無障礙設施。無礙聯盟理事陳明里直言,身障者應與常人一樣,享有移動的自由,但因現行法律無強制力,導致他們處處受限。

各做各成效不彰

陳明里表示,二重疏洪道旁有行人可以上去跑步的地方,但身障者卻沒有,難道身障者無法與常人一樣享有運動的權利嗎?因為現行《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身權法)沒有強制力,導致各部會對無障礙設施的設立態度不一,有些部會就很消極,但影響的卻是身障者權益,像二重疏洪道就是經濟部主管的。

現場許多來響應的身障者也紛紛高喊「無障礙專法不過,障礙者難過」,還有「沒有障礙的人,只有障礙的法規!」等口號表達不滿。前來聲援的時代力量秘書長李兆立也說,台灣曾被外媒冠上「行人地獄」的惡名,就是因為道路設計不良導致行人必須與車爭道,身障者受到的影響更大,應該制定專法,讓大家都有安全道路可走。

無障礙不要做半套

民進黨不分區立委被提名人孫一信則說,政府這幾年也有改善無障礙空間,包括加油站的無障礙廁所、旅館的無障礙房間等,交通部近年來也有努力克服鐵路運具月台高低差等計畫,不過要努力的地方還很多,賴清德曾在國政發表會中說過,會更重視身心障礙者的權益。

不過他也提到,要另立專法還是在現行《身權法》中設立無障礙專章,還需要更多討論。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理事長林君潔則說,改善無障礙空間不應該做半套,觀光區廁所與停車場有無障礙設施,但到景觀區就沒有,對身障者的遊憩權仍沒有保障,呼籲還是要設立專法,設立委員會監督各地無障礙設施的設立狀況。

立專法獲全面保障

聾人協會理事長黃淑芬則說,國外已經有手語的AI翻譯系統,盼國內在相關科技上能加速跟上,並保障各類障礙者權益。行政院則由人權及轉型正義處參議張芫睿出面接下陳情,但僅表示會將意見帶回去反應。

新聞連結:無障礙設施無強制力 身障團體盼立專法

2023年12月16日 星期六

《台中市恩典自立生活關懷協會》成立大會

台中市恩典自立生活關懷協會》成立大會大合照


本聯盟理事長林君潔、秘書長莊棋銘12/16受邀參加《台中市恩典自立生活關懷協會》成立大會。我們非常開心,有當地的障礙者自發性的組織同儕團體,結合彼此力量,為障礙平權、社區支持發聲。
期許台中市恩典自立生活關懷協會,能與各地友會一同成長茁壯。非常恭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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