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1日 星期一

本聯盟主張:聽打服務應開放多元障別需求者申請


本聯盟向衛福部、行政院身權小組的申訴及會議決議(感謝吳鴻來委員協助提案):

主旨:有關「聽打服務」申請資格一案,復如說明,敬請查照。

說明:

本聯盟「團體會員」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於109年8月16日在高雄辦理身心障礙者同儕心理支持活動,有第一類障礙者(精神障礙、自閉症、...等)於活動中需要以文字輔助,協助取得資訊,因此申請聽打服務,但礙於現行中央規定申請資格,限於手冊上有註明聽語障的障礙者才能申請聽打服務,而無法申請。精神障礙者(現CRPD稱為社會心理障礙者)由於疾病症狀及藥物的副作用等,對於聽覺、視覺及心理專注力影響非常大;自閉症則是大多天生屬於視覺學習。有了聽打的輔助,可以幫助以上兩種第一類障礙者在整場研習演講研討會及活動進行過程中口語資訊上的了解。依CRPD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國家為使身心障礙者平等參與社會、保障資訊平權的權利,聽打服務不應只依障別成為申請門檻,而應以障礙當事者本身需求為主,冀望主管機關去修正規定,以維護權益。

第四案:有關「請檢討同步聽打服務對象限制」案。(提案單位:吳委員鴻來)

決議:請衛生福利部持續宣導周知各級政府及民間團體參酌「身心障礙者融合式會議及活動參考指引」,並於辦理相關活動時依身心障礙者需要,提供適當協助措施並將相關費用納入經費規劃。

會議記錄發言摘要: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本署已諮詢精神障礙者和自閉症者相關的服務需求,這兩個族群因為特定的狀況有同步聽打的需要,然而當初開辦同步聽打時,主要是將這個工具定位為翻譯的工具,各地方政府針對相關個案可以彈性處理,並視需要編列預算讓身心障礙者申請。

考量預算有限,目前尚無法全面開放給所有的身心障礙者申請,至於委員所提醒的狀況,本署將轉請各地方政府窗口以較彈性的方式處理相關服務需求。

林政務委員兼召集人萬億

請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研究一下,當資源不足的時候,是否有一些步驟可以協助身心障礙者,並且讓資源或服務可以長出來。請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了解各類情況之後繼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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