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6日 星期一

衛生福利部針對立法委員:洪申翰「疫情期間因應身心障礙者使用居家長期照顧服務等相關作為」公文回覆

 本聯盟秘書長日前投書:「防疫照護「障礙」重重! 障礙者確診隔離喊苦:長照居家服務停擺一文,受到立法委員洪申翰關注,行文至衛生福利部 釐清身心障礙者在新冠疫情之下,如何因應身心障礙者居家長照需求。感謝洪申翰委員對身心障礙者族群權益保障之重視。對於其他尚未解決的疫情需求,本聯盟將持續爭取。附上電子公文檔。

電子公文


公文文字檔:

受文者:立法委員洪申翰國會辦公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6月2日
發文字號:衛部顧字第111001626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有關貴委員國會辦公室函詢疫情期間因應身心障礙者使用居家長期照顧服務等相關作為,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復貴委員國會辦公室111年5月27日洪國會字第202205270532號函。

二、有關疫情期間提供失能之身心障礙者居家長期照顧服務之相關作為1節:

(一)因應疫情本部業公告「到宅提供長照服務之COVID-19防疫注意事項」,服務對象如為居家隔離(含確診)、居家檢疫、自主防疫者,除長照營養餐飲服務外,以不可使用為原則;但屬家庭照顧功能不足或有急性必要服務需求者,工作人員及服務個案(或其家屬)雙方於知情合意且有書面證明下,工作人員得提供服務,服務時建議佩戴N95或密合度良好之口罩,其餘個人防護裝備請參考「長照、社福、兒少機構工作人員照護具COVID-19感染風險服務對象之個人防護裝備建議。」

(二)為協助照顧確診之失能個案,除各地方政府運用原關懷中心機制提供協助外,本部業督請地方政府運用既有長照服務體系給予特別關懷與必要協助,包括持續提供必要之居家照顧服務、送餐服務、加強關懷、代領代送防疫物資、提供醫療資訊、引導線上看診等,強化失能個案確診居家照護期間之支持與協助。

三、至身心障礙者疫情期間有關個人助理及專責防疫旅館等事宜,因涉本部社會及家庭署及疾病管制署權管,囿於時效,已另請該署函復貴委員國會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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