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自立自強、且有尊嚴地生活,對一般人來說也許不是一件難事,但對身障者而言,卻是一大挑戰;全台有120萬身障者,他們渴望自立生活:自我選擇、自我決定、自我負責,然而協助解決生活問題的「個人助理」卻是供不應求、《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更是超過17年沒有完整修法。
除了身障者,同樣期盼自立、積極投入社會的,還有遊民。全台列冊的遊民每年大約3,000人,每個露宿街頭的身影背後都有不得已的無奈,所幸有社福團體看到痛點,提供活動空間,讓他們能夠住宿、洗澡、休息,還有社工籌組遊民修繕隊,以「弱勢幫助弱勢」的形式,讓遊民有工作機會,自己賺錢脫遊、找回尊嚴。 這些勇者不願向命運低頭,他們是如何消弭不完美的生命障礙,奮力與這個社會共榮共好的?帶您一同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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