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長王國材。(資料照片/吳琍君攝) |
為了建立「以人為本」的道路交通安全環境,達成道路交通事故零死亡的願景,行政院8月17日通過「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並送立法院審議。交通委員會18日召開公聽會,聽取各界的意見。
交通部長王國材表示,日本1970年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數達到1萬6,765人,同年制定「交通安全對策基本法」,舉全國之力改善道安,結果去年的交通死亡人數降到2,610人。因此交通部借鏡日本經驗,推動道安基本法5章、27條的立法,包括道安會報層級從交通部提升到行政院,由院長主持,各部會首長和縣市首長都要參加等等。
不過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秘書長莊棋銘指出,草案對道路無障礙規範並無太多著墨,難以解決各縣市人行道設計不一、導致身障者難行的困境;且用路人權益受損或受傷,也無明確的賠償機制。莊棋銘說:『(原音)本草案並未明確地訂定因為用路安全導致用路人權益受損、受傷、意外等相關的賠償、罰鍰事宜,不免擔心本草案淪為參考指標。因此建議設置相關單位的罰則、申訴、賠償條文,並設置相關的獎勵機制,鼓勵公私立部門設計、研發相關的用路安全設施。』
台灣汽車貨運暨倉儲業工會理事長林志雄也不滿交通部羅列了一堆行人的責任或教育的責任,但就是沒有交通部的責任!他說:『(原音)交通部的責任是甚麼?就比如「還路於民」,那我們真的並不想違規,可是你道路設計就是不良!我們怎麼可能不違規?大家去看看路上一大堆的停車格,就是沒有貨車司機的卸貨格,就是很少;一大堆的紅線,也沒有計程車乘客下車的地方。那我們怎麼送貨?那些計程車怎麼讓這些乘客上下車呢?最終只是把我們這些職業駕駛逼上街頭啦!』
但是中央警察大學警監教官陳家福則希望「先求有、再求好」,以免立法院這個會期結束,草案仍遲遲無法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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