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人權行動計劃辦理情形審查會議發言摘要 |
本聯盟秘書長林君潔參加國家人權行動計劃辦理情形審查會議發言摘要內容:
29.保障少數族群、處境不利群體之參政權,減少其參與公共事務之障礙。
應該系統性檢討並訂定計劃確保身心障礙者實質參與包含程序無障礙並且共同討論決策而不是來發表意見。另外,提供支持與服務。以確保和一般人平等基礎上參與會議。(請參考:https://crpd.sfaa.gov.tw/BulletinCtrl?func=getBulletin...... ,並將其列為行動計劃落實各部會)各別法令之外,特別是目前17年久失修的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更應保障身障礙者充分參與並符合CRPD修法方向。
31-3以「身心障礙分類及分級之調整」為案例,依現行透明治理之策略、機制及相關規定從資訊使用方觀點進行檢視、
分析及評估,並提出研修上開策略、機制及相關規定之必要性等建議意見。
並未如會議記錄所說:與會者共識為「政策之決定應以對身心障礙者生活影響最小程度為原則,現階段不宜貿然更動」因若不以公約的障礙認定方式修正,將會造成身心障礙者生活巨大影響。如精神障礙、學習障礙或臨時性的障礙。當天許多障礙團體也提出意見應重新檢討修正。
140 5.教育宣導:(1)執行「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制」加強輔導網路平臺業者建立自律機制,並檢視其落實情形。
會議資料記載:本行動方案無需與民間諮詢。 但未具體提出如何落實數位無障礙及如何防止數位歧視具體行動方案。以保障身心障礙不被歧視。應和身心障礙以及相關專業團體合作,擬定計劃落實。
150 數位內容充實及服務。
但未具體提出如何落實數位無障礙及如何防止數位歧視具體行動方案。以保障身心障礙者人權不被歧視。應和身心障礙以及相關專業團體合作,擬定計劃落實。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