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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障礙女性所面臨的,不只是性別歧視,也不只是障礙歧視,而是兩者交織形成的交叉歧視。 圖片來源:monster_code/Shutterstock |
在今年舉行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第 5 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中,我代表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提出一項長期被忽略的問題:障礙女性所面臨的,不只是性別歧視,也不只是障礙歧視,而是兩者交織形成的交叉歧視。而真正讓障礙女性陷入困境的,往往不是障礙本身,而是社會支持系統長期不足,以及制度未能回應障礙女性的需求。
當施暴者就是照顧者,障礙女性的求救困境
近年社會越來越重視性別暴力防治,但對障礙女性而言,問題不只是暴力發生後如何保護,而是從日常生活開始,就缺乏足夠的支持。個人助理服務、居住支持、交通、無障礙環境、經濟支持及其他社區資源不足,使許多障礙女性不得不依賴家人、照顧者或經濟提供者生活。一旦施暴者正是這些支持來源,她們往往沒有能力離開暴力環境。
更令人憂心的是,即使鼓起勇氣求助,現行保護與救濟制度也未必能真正發揮作用。警政、社政、司法及醫療體系普遍缺乏障礙意識與性別敏感度,許多障礙女性都有共同經驗:報案時被質疑「是不是誤會了?」「是不是想太多?」「身心障礙者怎麼會遭遇性騷、跟騷?」不但未獲得支持,反而遭受二度傷害。
即使社政系統提供協助,也常忽略障礙女性真實生活狀況。例如,對遭受跟蹤騷擾的輪椅使用者建議「改變上下班動線」,但往往許多地方只有一部無障礙電梯、公共空間缺乏無障礙的同時,根本沒有改變動線的可能。這些看似合理的建議,反映的其實是未真正理解障礙女性的生活處境。
根據衛生福利部統計,2019~2024 年間,通報遭受家庭暴力的身心障礙者由 10,837 人增加至 13,682 人,5 年間增加近 3,000 人。其中,以心理社會障礙者受害比例最高,女性約占 7 成;心智障礙女性也是高風險族群。這些數據顯示,障礙女性遭受暴力並非個別事件,而是制度長期忽視所造成的結果。
障礙女性面臨的困境也不只存在於暴力防治。在政治參與及公共決策上,她們同樣被排除在外。台灣約有 120 萬名身心障礙者,占總人口約 5%,比例甚至高於原住民族人口;但歷年各級選舉中,同時具有身心障礙與女性身分的民意代表卻微乎其微。這並非障礙女性沒有能力,而是缺乏必要支持。從候選人保證金、無障礙競選環境、資訊可及、交通,到個人助理服務與合理調整,都可能成為參與公共事務的門檻。
近年《人工生殖法》修法、性別變更法律制度等涉及身體自主、性別平等及障礙者權益的重要政策討論中,障礙女性同樣缺乏充分且實質的參與,其經驗與需求經常被忽略。甚至在最基本的公共設施規劃上,至今仍可見部分場所將無障礙廁所設置於男性廁所內,反映政策制定過程缺乏障礙女性觀點,也缺乏性別觀點。
障礙女性需要的不只是保護,而是制度支持
因此,障礙女性真正需要的,不只是暴力事件發生後的保護與救濟,而是建立一套符合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精神的社區支持體系,包括充足且可近的個人助理服務、居住支持、交通、無障礙環境、資訊可及、合理調整及經濟支持。同時,也必須提升警政、社政、司法及醫療人員的障礙意識與性別敏感度,避免制度本身成為另一種傷害。
更重要的是,政府應確保障礙女性及其代表團體能夠實質且充分參與法律、政策及公共決策,建立跨部門的監測機制,讓障礙女性不只是政策的接受者,而是政策的共同制定者。
CEDAW 所追求的性別平等,不應停留在形式上的保障。唯有當障礙女性真正擁有自主生活所需的支持,不必因依賴他人而陷入暴力,也能平等參與公共事務、影響與自身權益相關的政策,交叉歧視才有可能真正被消除,性別平等也才能落實在每一位女性身上。
(作者為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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