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9(二)由立法委員陳培瑜、范雲、郭昱晴、吳沛憶、林月琴、陳秀寶、張雅琳國會辦公室,共同召開。本聯盟由會員段可薇社工代表出席,以下是發言內容:
一、 去年特教法修法時有一個重點是提升推廣融合教育理念的部分。會想在往下詢問的是要如何落實會是蠻重要的。因為在實務上或是一些事件的發生,會發現到一般的老師或是同學們還是不知道如何與特教學生相處並給予合適的對待。因此,融合教育應要有更完善的培訓及宣導,這樣的培訓不只是針對特教老師等相關專業人員,而是回到校園生活中來落實,要更貼近特教學生的校園生活狀態。再者,相關培訓及宣導課程應加入CRPD等相關人權公約概念與讓障礙團體(DPO)及特教學生參與相關指引的設計,以保障特殊教育學生的權益。
二、 目前,特殊教育之課程、教材、教法及評量,須有無障礙格式、合理調整及個人協助服務(如:聽打、手語翻譯、個人助理服務…等),且應要一一的落實,以保障身心障礙學生與一般學生有同等的學習機會與權利。且各級學校及試務單位應提供考試時的無障礙服務、無障礙交通等相關措施。若身心障礙學生經評估無法自行上下學者, 由各級主管機關免費提供「無障礙交通工具」,以確保所有需求者皆可以確實搭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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